7月2日晚,广西男子孙某酒后驾车回出租屋时,因不胜酒力一头倒在人行道呼呼大睡,翌日清晨醒来后觉得口渴,于是到路边的士多店买了两瓶小支装红米酒“解渴”,然后准备驾车上班。经小榄交警大队检测,孙某酒精含量达289mg/100ml。事前,孙某曾于2015年、2016年两次醉驾。 7月3日早上7时许,小榄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群众报警,称民安南路由北往南方向菊城小学附近路段有一名中年男子躺在路上不省人事,旁边停着一辆男装摩托车,怀疑当事男子酒后驾车。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当事男子不在,但摩托车仍停在原地。期间,有群众反映当事男子当天凌晨三点多钟的时候就到了这里睡觉。 当民警驾车离开现场寻找当事男子的踪迹时,当事男子又回到了现场,手里还拿着两瓶小支装“红米酒”边走边喝。喝完后又回到停摩托车的地方呼呼大睡。被治安员叫醒后,已临近上班时分,当事男子想驾车离开,但被治安员控制。未料当事男子发起了酒疯,并称要开车去上班。此时,处警民警恰巧回到了现场,并将其带回大队约束醒酒。 经查,当事男子姓孙,广西昭平县人,现年44岁。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孙某酒精含量达289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在核查相关信息时,民警发现孙某此前已在小榄有过两次醉驾记录,第一次于2015年1月醉驾肇事,血液酒精含量达195.9 mg/100ml,但一直拒绝到案接受处理,后于2016年9月在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中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检验报告显示血液酒精含量达273.1 mg/100ml,两次合并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6千元,并依法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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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随后将孙某带往医院抽血检验酒精含量。在讯问过程中,孙某拒不承认当天醉酒驾车的事实。民警于是向孙某出示了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从视频中看到,7月3日凌晨3点多钟,孙某驾驶摩托车沿民安南路由南往北行至银河酒店对开位置时,违规从中心花基左转,由往南北行逆行至菊城小学路段,将车辆停车路边,并躺在人行道呼呼大睡。在证据面前,孙某最终不得不承认酒后驾车的事实。 据孙某交代,7月2日晚,他在小榄镇广成市场附近烧烤店吃夜宵喝酒,之后驾驶渝G**02号牌摩托车回家,行驶到时因酒精上头犯困,就把车停车一旁直接躺在地上睡觉,醒来后感觉有点口渴,于是到附近的便利店购买了两瓶红米酒解渴,结果后来就被查了。 当天,孙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行政拘留。 7月6日,从小榄交警大队获悉,孙某血液酒精含量达286.4mg/100ml。案件目前正进一步处理中。 ) s) V: V) m# c9 d- `8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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