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社保代缴

代企业社保开户、代缴五险一金、代全国工伤一险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0-1-7 09: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市政府 济政发〔2010〕28号文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比例:7 S. v4 m$ U- a' `  U' v3 B
(一)在职职工年龄45岁(含45岁)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工资的3%计入个人账户,其中个人划转2%,单位划转1%;(二)在职职工45岁以上的,按本人缴费工资的3.5%计入个人账户,其中个人划转2%,单位划转1.5%;(三)退休人员按本人上一年度养老金的4.2%计入个人账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3-17 09: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济宁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重大决策部署,纾解企业困难,按照国家和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通知要求,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用。http://sdjnsi.jiningdq.cn/art/2020/3/16/art_15001_2467501.htm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3-19 14: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济宁进一步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济宁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0] 15号文件进一步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G9 T$ X0 k; o# q2 C1 X7 f
+ ?- C" n; o4 q4 Z
《通知》明确,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进一步阶段性降低我市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
+ }) e% ~& S# k9 p, R# I' T' B$ D1 s) Z0 @3 q+ U  y
进一步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的标准是多少?
7 G. n$ R8 C' ^* D; K! `% I7 f* Z. c8 C* L; R
2020年2月至6月,根据实行阶段性降低费率前的单位缴费费率,按照国家减半征收单位缴费降低的费率减去2个百分点的差,进一步降低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即:1 H) Z9 H2 T+ h- u: ]% m

  u6 e" ~4 K" g2020年2月降低1.5个百分点;2020年3月至6月降低2.5个百分点 (含按照济医保发〔2020〕2号规定降低的1个百分点); 2020年7月至12月,按照济医保发〔2020〕2号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
( e9 Q: p! w" _, S" i: W& ~, N* U+ |7 I5 D- k" F
阶段性降低费率期间办理退休但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如何补缴年限基本医疗保险费?
7 ]  z, \; t( J5 A" b
( ?8 J0 E+ u  V, U. R4 Q在阶段性降低费率期间,参保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足十年的,降低费率期间和降低费率期后按不同补缴费率分别核算:在阶段性降低费率期间,先按降低后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进行补缴;在降低费率期间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仍不能补足十年的,再按实行阶段性降低费率前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不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进行补缴。补足十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一次性补缴。  w7 {3 q5 Y. o3 ~# @0 V

6 x! `; O  N" m" E/ o) L8 N- S9 z: k) N阶段性降低费率和缓缴医保费期间,参保职工的各项医保待遇能否正常享受?
& ]$ v7 B( f5 m  l- V/ e
1 K6 c8 o4 w9 ?7 i在实施阶段性降低费率和缓缴医保费期间,参保人员正常享受个人账户、门诊统筹、慢性病门诊、住院等各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s: \' z9 [( `1 }  a8 r7 j
% c( ?* K+ W/ \) m阶段性降低费率严格界定为费款所属期的职工医保费,参保单位补缴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实施前的欠费及预缴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终止后的职工医保费,均不属于此次降费率政策范围。
' T& B1 E% C  d, B* ?. Y) K! N3 ?7 J3 x! D
已征收的降低费率部分费用,尊重参保单位意愿,优先选择直接退费,或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5-19 17:2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个小广告,各位大神求介绍业务。
1589880546.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5-19 17:5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济宁# 市复学复课时间确定!】7 Z3 t! D1 w+ {6 T% o! ]
5月19日由济宁市教育局发布了济宁市复学复课时间通告。
9 w& y" X& q6 L, E7 G5 X7 @( h  M驻济宁各高校非毕业年级5月18日开始返校,具体由高校根据生源居住地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研判,集体决策,报市指挥部研究商定。高中(含中职、技工类院校,下同)非毕业年级复学具体时间为:高二年级5月23日开学,高一年级5月25日开学。
' n8 q: l; X# F, h% D8 ^. t初中非毕业年级原则上5月23日至28日开学;小学3—6年级原则上5月25日至28日开学;小学1—2年级、幼儿园6月上旬起陆续复课;特教学校6月份开学,原则上在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复学后再复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34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9-23 06:37 , Processed in 0.071347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