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山东省卫生健康系统7家单位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5家单位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再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是综合性的国家级最高荣誉。本次再次通过复查,保留荣誉称号,是国家主管部门对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长期以来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狠抓精神文明建设,协力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医院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医问题为出发点,把病人需要当成“指挥棒”,不断聚焦民生关切,多措并举打通服务堵点。创新党建联建模式,实施“急重危”患者一站式“八个一”服务,实现医院党建和基层网格化治理拓展延伸。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深入村居、社区倾听群众意见,开展系列义诊活动,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深入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创新推出“门诊一次性全程诊疗便民服务”“日间医疗服务”模式、“预住院”管理模式、“无痛医院舒适化诊疗”模式等,切实提高群众看病就医的幸福感、获得感。
下一步,医院将上下齐心协力,充分利用自身行业优势,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坚持将“文明行医,文明就医”理念层层渗透,浸润于心、外化于行,以持之以恒的文明创建行动助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高水平健康之城,持续为济宁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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