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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3 16: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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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老年游持续走热,而一些不合理的“低价团”、“免费团”吸引了不少老年人的目光。 日前,市旅游监察支队接到举报:4月11日5时前,山西远航旅游驻济南分公司将在济宁组织行程7天,团费约为599元外加300元过路过桥费,全程乘坐大巴车(津AP7129),且游客多为年龄60岁以上的老人的旅游团。11日凌晨4时30分,市旅游监察支队、任城区旅游监察大队联合公安、交通执法部门联合,经现场查询确认,该团为“不合理低价游”,由多家旅行社的散客拼团,且多为老年人团队,多数游客未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导游无导游证,旅游车辆为异地经营车辆。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选择旅行社时,应注意查看《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判断旅行社是否属于正规旅游企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人员提醒老年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切莫轻信旅行社的口头承诺。对可能涉及的违约责任等内容不但要仔细阅读,而且要写进合同并保存好相关缴费凭证。如果遇到消费纠纷等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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