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7409|回复: 31

为什么圣大房产成了和谐社会的麻烦制造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2-17 13:31:42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近期买了圣大一处房产,房顶空鼓,圣大来了个姓任项目经理,在装修物业共同在场,铲开乳胶漆腻子后检查后,是开发商的责任,并保证坏哪修哪,修好为止。半个月无行动,再打电话,却说你装修了,开发商不管了。出尔反尔,耍流氓。圣大房产为什么成了和谐社会的麻烦制造者。为什么圣大房产敢成为和谐社会的麻烦制造者,谁给它这个胆。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1 14:28: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咋天,圣大房屋来了姓岳项目经理和一名技术人员,看完以后,继续扯皮,说橡胶顶没问题,我问他橡胶顶下面抹灰层有问题谁的责任。他们就开始回避说请示领导。按照房屋质量管理细则上面说的很详细房屋质量不合格,抹灰层开裂空鼓3万一10万的罚,监理公司1万一3万的罚。看来要继续盯住市建要他们对开发商罚,出了问题不罚是他们失职不作为,开发商无赖行为都是他们惯出来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1-7 12:35: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圣大的项目经理又耍赖皮,又说上房前未发现,装修后等原因不保修。我问他是公司制度还是法律规定的。他无语与对。反正他之前要求和装修的共同鉴定谁的责任的事不承认,一句话不管了。真TMD出尔反尔,不是东西。我给他录了像,明天去建委,去圣大让他们看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8 23:06: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午去了建委大厦质监站,1001室接待,谈了情况,建委人说明天和圣大开发商联系,计划去现场看看,我说欢迎。等明天吧。欢迎围观。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我希望中国还有说理的地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17 13: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楼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34567890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7-12-17 15: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7 23:34: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始耍赖皮了,说明这家企业工程质量不过关,信誉无从谈起,人员素质怎么讲,靠骗蒙耍无赖过日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7 23:41: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也没有装修了,开发商不管这一条,明天找他们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8 10:56: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了12345市长热线,看看有没有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8 10:59: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午去洸河路市建委建筑质量监督站去投诉,我现在休假反正有时间,给大家走一圈,对大家都有帮助,希望大家出主意,我去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19 08: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分户验收,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的,没有问题会解决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9 15:15: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建委打电话,说己给公司联系,让找姓王项目经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9 15:16: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姓王项目经理沟通后,姓王经理说己通知姓岳项目经理这两天去看看。备注姓岳的项目经理第一次检查就在场。看来公司把建委也没当回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9 21:11: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市长热线没有任何回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19 21: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睿湖一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1 14:28: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有什么新办法,继续提,希望继续围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3 19:06: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和建委联系的王经理打了一个电话,谈了谈情况,圣大方面仍没有回复,没有任何动作。王经理说和圣大公司联系。市长热线方面没有任何反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5 09:03: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任何消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5 09:06: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房屋质量管理细则》,开发商不履行保修义务,可2O万以上的罚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下一页 »
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1-23 13:32 , Processed in 0.099155 second(s), 32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