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亲在的彼岸

[生活求助] 欧隆盛源黑心开发商欺压业主!!!我们求社会人士帮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2-21 14:33:47 | 显示全部楼层
{:4_1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22 13: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4_8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23 10:5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回复]欧隆盛源小区交房、配套问题请监管
留言时间:2015-12-16 09:00:27    发帖人:sdj   问题类型:咨询求助   处理部门:高新区

高新区领导您好!不好意思又打扰了!我多次问欧隆盛源小区交房、配套问题,每次回答结果都是尽快,要么就是通过法院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难道建了好几年的房子,我们交了全部的房款和配套费,就连交房、配套给个具体的时间和措施,政府就没有办法来约束开发商吗?我们有问题只能找政府,买个房子都去找法院解决问题吗?请问政府相关部门监管的目的什么,是不是来保护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的,恳请高新区领导在百忙之中来督促开发商给我们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非常感谢!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高新区[2015-12-22 16:01:06]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再次约谈了山东欧隆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督促山东欧隆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抓紧施工,争取早日上房,如出现违约,要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今后我们将会一如既往地加强对开发企业的监管。 经查阅欧隆盛源小区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第九条对于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1)逾期不超过18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0.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18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6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起止,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0.2的违约金”。 商品房买卖双方均为平等的民事法律主体,其权利和义务应由合同双方根据自愿原则进行约定。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您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部门的答复您是否满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24 13: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4_11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25 15: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26 21: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27 14:47: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不电视曝光???省级以上电视台。在这说有啥用,领导又看不见。济宁的就别报了,也不敢报,白瞎电话费。去大电视台。山东电视生活帮报道过等问题。焦点访谈也可以。业主之间组建QQ或微信群,方便联系,关系你们切身利益,望你们采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29 14: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4_9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29 14: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30 12:55:15 | 显示全部楼层
{:4_9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31 08: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4_11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5 16: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语惊坛(12月30日)年年欠薪年终讨,天天追薪伤人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6 22: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回复]投诉 欧隆盛源交房、配套相关问题
留言时间:2016-01-06 15:27:43    发帖人:受害人   问题类型:咨询求助   处理部门:高新区

高新区领导您好!欧隆盛源小区已经建了好几年,我们业主已交了所有的房款、配套费用,至今仍有四栋楼没有交房(四栋楼已停工接近一年),无配套设施,小区乱七八糟,这么好的地段,欧隆盛源小区在这里接近烂尾楼,目前仍无人干活,济宁正在评全国文明城市,这样一个小区不影响大济宁的形象吗?请求高新区领导在百忙之中来关心关心欧隆盛源小区尽快交房配套,请求高新区政府监管、督促开发商,我们业主交的所有的房款用到哪里了,我们真的希望高新区政府能为老百姓做主,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交房时间、配套时间等。请问高新区领导欧隆盛源小区的房子,建了好几年仍然不交房看不到希望应该是哪个部门负责监管、督促,请高新区政府给我们老百姓做主,请理解我们的心情。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7 16: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回复]问政 欧隆盛源小区什么时间交房问题
留言时间:2016-01-07 08:41:50    发帖人:欧隆盛源   问题类型:咨询求助   处理部门:高新区

高新区领导您好!我是欧隆盛源小区的业主,我们业主都已交清了所有的房款和配套费,马上到新年了,我们盼了几年的房子希望又一次被破灭,欧隆盛源小区建了好几年的房子,还有四栋楼没交(这四栋已停工接近一年),配套设施全无,目前几乎无人干活,交房和配套设施仍然看不到希望,我们广大业主希望高新区政府给我们做主,给我们老百姓做主,给我们广大业主一个准确的交验收合格的房子的时间。 还有目前欧隆盛源小区有部分业主实在没办法已经入住,因他们又要还房子贷款又要租房,实在无法承受,请领导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小区三天两头停水停电真的很危险,前几天就有业主困在了电梯,好心的业主打电话报的警得以解决,安全是大事,一旦出了事就麻烦大了。还请求政府领导来核实我们业主交了所有的房款和配套费,督促开发商如期交房配套,我们期待政府给我们广大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0 18:3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0 23: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怨何处生,官官相互推。! i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6 19:5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0 09:4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回复]玖熙天鹅堡现在经过正规验收了吗?
留言时间:2015-12-30 15:58:07    发帖人:jst118023   问题类型:咨询求助   处理部门:高新区
九巨龙30号31号交房,但是入户门质量很差,而且一层有三种门的质量,证件什么的没有给业主看,想问九巨龙开发的玖熙小区经过正规验收了吗?符合交房标准了吗?O(∩_∩)O谢谢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高新区[2016-01-07 08:35:40]回复如下:
目前,玖玺小区未进行竣工验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交房投入使用。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欧隆盛源更是违规交房,这是违法的事情,政府对他们有什么措施吗?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高新区[2016-01-19 08:32:51]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2月2日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中:“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的文件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第五条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五)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以及“第六条 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四)监督工程竣工验收,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的规定可以看出,施工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2014年12月31日,我单位下发了编号为20141231号的《督办通知单》,要求建设单位收到整改通知后尽快组织竣工验收,待该工程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上房。同时,我单位向济宁高新区市政建设管理局申请《处罚建议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截止目前,我单位尚未收到建设单位山东欧隆置业有限公司关于欧隆盛源小区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希望以上回复您能满意。 特此回复!
部门的答复您是否满意?

     
参与讨论




     
2016-01-19 09:56:45赵书记: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现在高新区政府已经知道小区没竣工验且擅自交付使用,您对欧隆置业处罚了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1 19:3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反腐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人民群众给予高度评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4 15:0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快书--转载▼
                (一)
要想发,
搞开发,
土地交易含金量大,
我是一把手我当家.
搂住富商的粗腿喊亲妈,
(有奶就是娘嘛)
得吃得喝又得购物卡,
称兄道弟  亲亲热热成一家,
一桩土地买卖就悄悄谈成了.
仕途路上我困惑大,
寒窗十年究竟图的啥?
好回答____
不就是兜里装满钞票留给老婆孩子几辈子花.
"核心价值"只是忽悠傻子的果子话,
清水 衙门里我几时才能够把家发,
不搞权力寻租 大手笔地捞一把,
哪有买官升迁的资本啊.
别说啦,
我 要与世界接轨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下一页 »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1-22 06:35 , Processed in 0.084252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