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食药局面向社会公布9至10月山东省药品监督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品种名单。在完成药品监督抽验的1504批药品中,合格1412批、不合格92批,其中,5批次药品被济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为不合格。 济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出的5批次不合格药品分别为:标示生产单位为亳州市远光中药饮片厂生产的白及,被抽样单位为微山县第三人民医院;标示生产单位为安徽省药材总公司西药公司生产的海金沙,被抽样单位为邹城千泉医院;标示生产单位为亳州市豪门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麦冬,被抽样单位为率氏中医诊所;标示生产单位为亳州市豪门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黄柏,被抽样单位为率氏中医诊所;标示生产单位为山东孔圣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丹颗粒,被抽样单位为山东孔圣堂制药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和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市食药局将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组织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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