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本平台小编接到爆料称金乡的部分老师收到济宁银行代发的工资出现了莫名其妙的事情,老师们一直想问清楚济宁银行这到底是为什么,而更多的是担心账户资金安全问题,值班编辑做了深入调查并汇集成了一篇文章,比较客观、中立的分析了本次事件。到此,一个貌似济宁银行官方账号的ID进行回应,但是,就因为这回应遭来了网民更多的吐槽和质疑。 事件回放:济宁银行因错发工资使用冲正业务 老师担心账户安全要知情权 网友原文 济宁银行我们的密码就是那么形同虚设吗?卡上的钱无缘无故就被转走了!2月10号是发工资的日子,按说发工资了大家都高兴哈,作为金乡县的老师,我们工资虽然不高,但是我们很满足,但是这一次发工资,让我们从大喜到大悲,后来仔细想想这种情况用今年春晚的一个词来形容:惊悚~! 我们工资虽然不高,但是短信收到两个月的工资,我们没有干两个月的活呀,但是半个小时以后其中一个月的工资被冲正了,啥是冲正?钱都发到账户了,你不经过我们同意,甚至没有让我们输入密码,更有甚者没有给我们打电话,你就把我们的钱给扣跑了,妈蛋的,那我们银行卡还要密码干啥~?你说扣就扣,说冲正就冲正,银行是一个多么严谨神圣的部门,你们办的缺失低级下三滥的熊事!!话又说回来,我们也不要你们多发的工资也!! 小编调查 据多名金乡教师网友反映,他们在春节前2月10日收到了由济宁银行代发的工资短信,短信显示:【济宁银行】您尾号xxxx的个人账户2月10日17时48分柜面收入(工资/奖金)2431.32元…..,而在18时26分又收到济宁银行的一条短信:济宁银行】您尾号xxxx的个人账户2月10日18时26分柜面撤销收入(冲正)2431.32元….. 据查,出现类似情况的教师工资卡多数显示2月10日17时20分—48分收到了两个月的工资,而在2月10日18时26分均被撤销收入。对此,这些老师均表示未收到银行方面的任何形式的通知,但是对于这种任意进出自己账户的做法,比较担心。网友@金乡敏哥说“教师们发现工资发放异常后,即刻查阅银行卡流水,才发现那个钱又不翼而飞,随后银行做了“冲正”处理,如此不了了之,让客户后怕。“ 而更多的涉事教师比较迫切的想知道:银行有权对客户的账户资金随意进行冲正处理吗?哪些交易可以进行冲正处理?冲正,需要怎样的程序?这笔冲正交易是如何发生的?为什么会发生?是人为因素还是系统原因? 为此,小编专门咨询了银行业内人士。据其透露,在银行业务中,冲正是对一笔正交易的反交易。这个名词,现在在业务上与技术上的理解是有一定的差异的。在技术上银联交易用的比较多,比如一笔取款,当超时收不到回应时或其他原因交易不正确,需要对原始取款发一个冲正交易,防止交易失败了,但又下了客户帐;在业务上原来的会计上叫隔日红字冲正,即对原来所记的帐务,同方向红字记账。此外,如果一期账单发卡银行错收了客户的资金,或者持卡人在还款交易最后一天已经全部还清但银行却错收了滞纳金和利息的,如果待银行核实之后属实的,银行方也会把这笔多收金额反方向记账,即减去那笔多收金额,这也称之为“冲正”。冲正”业务对于经办柜员而言,是其工作疏忽,给客户带来不便,其在向客户致歉的同时,客观上应受到银行内部一定的处罚。因为银行负有保障储户银行卡账户内存款安全的义务,这也是保护储户对银行的基本信赖期待和维护银行信用基础的基本要求。而济宁银行非但没有履行银行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反而在未经当事人许可的情况下对其银行卡账户内的资金进行了冲正交易。这种做法实在欠妥。 百度百科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第二十九条: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截至目前,济宁银行官方对此事件未做置评和回应。 官方回应:被指答非所问,避重就轻,涉嫌雇佣水军搅局 该事件旋即引起了济宁银行的注意,在济宁吧、声远论坛先后出现貌似济宁银行的官方ID进行回应。回应原文: 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济宁银行的关心支持。因金乡支行代发工资冲正业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我行代发工资业务是为减轻企、事业单位员工工资集中发放的压力,方便员工领取而提供的一项金融服务。冲正业务是对原发生业务的反向交易,对此类业务的处理,我行在制度和系统上均有明确的要求和控制。代发工资冲正业务需经代发单位财务部门同意,还需经过行内主管、分管行长书面审批,系统操作时需会计主管授权后方可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第二十九条、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济宁银行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客户资金安全不受侵害。 敬请广大储户放心,济宁银行是经国家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凭借良好的服务形象和优异的经营业绩,济宁银行先后被中国银行业协会评为“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连续三年在中国银监会监管评级中达到最高级“二级”;连续六年在山东省财政厅180余家地方金融企业绩效评价中获“AAA优秀;在《银行家》全国城商行综合竞争力排名中位列第17名。 济宁银行的实力与信誉是得到国家、社会和广大储户认可的。保护储户利益是我们神圣的职责所在,我们绝不允许任何侵犯储户利益行为的发生! 感谢您对济宁银行的信任和关怀,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而这一回应接着引来网民的吐槽,某网友直言不讳的说到“这是一个银行操作过程很严重的错误!!你们的回复很垃圾,你们知不知道?济宁银行,你们的回复避重就轻,不直面自己的错误,你们也好意思回复”。网友@分哦回复分分这样写到“一个字都没提自己的错误,唉,也是,你们有背景,店大,难为你了!!” 不仅如此,2月22日,小编文章发出后,更是遭致一些莫名的攻击、甚至诋毁,有些ID账号两三年不使用,恰恰就在济宁银行出现问题后站出来为其站队表态发言。 某网友这样点评小编“楼主你这一折腾,一个柜员又要下岗了,您真是够可以的,没搞清楚之前别动不动就网上发。我也是干金融的,总之对你表示惋惜。感觉此贴图谋不轨,蓄意已久,有计划有谋略,真心黑啊。深深替我的同行,也是我的竞争对手济宁银行感到同情,我们行也经常冲正,柜员操作失误,幸好没遇到你。” 更有人在某论坛引用网络法规质疑版主“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而版主针锋相对的回复,让更多网友看清了问题的本质。
对于此,小编未作任何置评,而是众多的网友实在看不下去了。 网友@张是好的:弄来弄去成楼主错了,济宁银行员工牛! 网友@ronghuashu:为楼里济宁银行小号喝彩!难道我们客户就没质疑的权利了?这个事发生在谁身上都得心里咯噔一下吧!钱任意进来,任意出去,还有理了??? 网友@青春谁无悔:干金融的~你怪懂~我没明白就是你干错事情了还正常?这么牛比…错了就要告诉别人~再改正~学着先低头认错吧!这个必须下通知告知大家才好~你说你在懂不管用~你要让大部分人都懂~你懂有屁用… 网友@546404424:一看那些骂楼主的就是济宁银行的小号,哎,无语了,店大欺客,就问问你怎么了,客户没有知情权吗?还说这个居心叵测,那个居心叵测的,济宁银行馁奶奶滴个腿!怎么用这么一棒子没素质的孩子! 网友@边缘的另一边:别给银行讲理,小心驶的万年船。这是我见过的小号最多的一个帖子,其实都知道怎么回事.错了就是错了,不道歉,踢掉饭碗,埋怨谁? 网友@太空龙崽:哎,银行搞那么多小号干什么!?没必要,你们有发帖的功夫,给这些人群发个短信道个歉,或者每个电话道个歉,有何难~? 网友@而蓝天依然:看得一头雾水,楼主被指责的这么厉害,原来都是济宁银行的小号,我不做评论了,只能说太不要脸了,犯错了不承认,还倒打一耙。 网友@娱乐快乐王子:银行真装逼,错了还嘴硬,钱不是我的帐号是我的吧,这么隐私的东西,你说划进去就进去说划出来就划出来,没一点安全感,在说这个帐号要是官员的,你突然打错一大笔钱进去,会不会被反贪局请去喝茶? 网友@尖兵丿丶落幕:有了错就不怕被曝光,曝光的是错误还是错误的及时补救就看银行了!希望犯错方放低身段,拿出你们的道歉,来回应社会! 网友@spfspfspf8:我觉得这个文章比较客观中肯,一是人家金乡的老师们质疑这事儿,放在谁身上都要有问号,更多的是关心自己的账户安全问题,无可非议。二是,济宁银行没有尽到告知义务,随便使用冲正,引起客户疑虑,这属于过错方,应该自我反省加强管理,防止更大的错误发生,揭短并非坏事,是为你了飞的更高更远。三是,某银行的职工应该具有一种虚怀若谷、坦诚布公的精神,如果这样的错误不容许别人质疑,以后谁还敢望你们银行存钱去??? 事件点评:适应新形势,善待新媒体,客观真诚及时的回应网民关切 在此,小编引用济宁吧吧主@自修自悟的一席话语“针对济宁银行的这事情,其实很是简单,就是因为银行柜员操作失误,但是这只是个小错,如果不加以改正,将会酿成大错,作为银行的领导也是要求严格管理的,再者,毕竟过错方银行没有给老师们进行及时沟通协调致使事情升级。而看了一些评论未免过激,这年月哪有那些居心叵测,那些心怀鬼胎,更多的是某些吧友说的传递正能量,什么是正能量,有问题不遮不掩,积极应对,把自身修炼好,提升服务水平,这叫做正能量,而一味的回避问题,甚至攻击、转移问题视线,则是本末倒置。毋容置疑,这个文章伤及了某些柜员的利益,但是这只是网民、客户在你未出现大问题的情况的善意提示而已,如果将来酿就大错,或许不是这个贴吧能给你提醒的了。希望某些过激评论休矣!回到客观的立场上,不要让大家看出某些心思。” 自媒体的“蝴蝶效应”在此事件中深度发酵,由于济宁银行的回应没有触及问题根本和实质,而是敷衍了事,引发更多的次生舆情。归根到底,网络舆论的引导、应对绝对不能与现实问题的解决脱钩。网络舆情是社会矛盾冲突的反映,其根源在于现实问题的存在,如果这些现实问题得不到解决,网络舆情的引导、应对就不可能取得根本的成效。 济宁银行虽然有着政府的基因,但是并不能代表就能用政府的思维去做事,银行业务属于市场经济而非市长经济,银行应该彻底走向市场,提升服务质量,这才是做大做强的节奏。 另外,针对新媒体形势,更应考虑互联网思维解决问题,而非传统的“传媒思维”,银行与济宁某电视台、某报社关系好,不代表就与整个媒体好,更不代表所有的网民都买你的帐,网络已经成为传递民意、表达心声的重要渠道,话语权不再只是掌握在权力、资本与那些所谓的精英学术阶层手里,在自媒体发展的今天网络民意更容易得到有良知、负责任媒体的关注和无数网民的声援。这些来自民众的声音汇聚起来,就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强大舆论力量,谁也不敢漠然置之,坐视不管。而动辄把网民想象成对立面,其实就是把客户想象成对立面,甚至不惜使用五毛水军进行网上对抗,假借“敲诈”名义威胁自媒体、新媒体,这种做法实在令人费解,更让人质疑银行服务、管理等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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