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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xl

[交通出行] 问个问题,人行道是双行的,那我我扛着自行车逆行通过人行道可以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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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4 09:54:16 | 显示全部楼层
wxl 发表于 2017-5-4 09:51
我也问了  还是正式的 说行人可以逆行

好吧,看来下次得录像了,他们太不讲原则了,我去!建议大家都去问问,同时录好像,备查,有备无患,别介哪天他们又变法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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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4 09:54: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xl 发表于 2017-5-4 09:20
推着那不定义成非机动车了  我扛着就可以定义成行李了啊

推着也可以当做行李,行李箱就可以推着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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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4 09:57: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sky-y 发表于 2017-5-4 09:54
好吧,看来下次得录像了,他们太不讲原则了,我去!建议大家都去问问,同时录好像,备查,有备无患,别介 ...

你问的临时工,临时工说的不代表光河中队。。。你没看那视频里边光河中队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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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4 10: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年11月30日下午16时50分左右,我一同事沿百桥路西侧人行道,由南向北步行过沙洲西路人行横道线。可能文明城市检查的原因,路口警务人员较多,一名警务人员(未能确定是警察还是辅警)说这里不能走,你这是逆行。当过我同事已经过了一半,就跟他争论了几句,那名警务人员就说,你再敢这样走,看我对你不客气。在此背景前提下我提出此问题,如果人行横道线存在正、逆向行走,表示是我同事违反交通安全法,应该指出并给予批评,这名警务人员的引导和批评是正确的。如果在人行横道线无正向或逆向之分,那这名警务人员应规范执法标准和执法用语,不管平时怎么样,目前是在文明城市测评迎检的特定期间,城市管理者更应当文明、规范执法。我无意批评在本单位以外的任何人,特此提问,以正视听,在此提前感谢交管部门的热情回复和热心网友的关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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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4 10: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一搜发现为了创城不但济宁这样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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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4 10: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交警大队反馈:《中华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过马路只要在人行横道上通行就视为合法,不存在违法行为。感谢关注网上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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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政府回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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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4 10: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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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4 10: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wxl 发表于 2017-5-4 10:02
http://bbs.52kd.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070346

这是别的地方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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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4 10:0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冰淇淋& 发表于 2017-5-4 10:32
你就是没事儿找抽儿型的

就偏要较这个真,交警大队执行这规定初衷都不是维护交通秩序而是为了创城,执法的都不明就别怪老百姓挑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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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4 10: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坛主 发表于 2017-5-4 09:57
你问的临时工,临时工说的不代表光河中队。。。你没看那视频里边光河中队喊的。。。

哪能诶,我那天真的问的女交警,带警号的,肩上带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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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4 10: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葡萄 发表于 2017-5-4 10:05
就偏要较这个真,交警大队执行这规定初衷都不是维护交通秩序而是为了创城,执法的都不明就别怪老百姓挑刺

是的啊 出发点就不是对  不是所有的出发点都应该为了人民吗 如果撇开了人民 单独为了创城  那不是就是形象工程 政绩工程了啊。
当然创城是为了人民好  但是创城不能为了创城而创城  而应该做出符合人民利益的创城。就说过路口这事   事先普法了吗 既然这么多年 都这样做了  你们也没说  就默认可以这样做了  突然这样做  你还不去普法   谁能懂啊   我们提出问题了  还不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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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4 10: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sky-y 发表于 2017-5-4 10:10
哪能诶,我那天真的问的女交警,带警号的,肩上带豆的

看出来了吧 别说我们这些普通人不清楚 就是他们这些交警都不清楚 每个人的还解读还不同。 这怎么去普法  又让我们怎么去知法守法啊
所以他们不普及  我们主动的去解读 去学习法律   了解交法啊  
所以要他们来解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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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4 10: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wxl 发表于 2017-5-4 11:11
是的啊 出发点就不是对  不是所有的出发点都应该为了人民吗 如果撇开了人民 单独为了创城  那不是就是形 ...

他们才懒得普法呢,反正糊弄过去这一阵还是该咋走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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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4 10: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是 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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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4 10: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葡萄 发表于 2017-5-4 10:16
他们才懒得普法呢,反正糊弄过去这一阵还是该咋走咋走

形式主义要不得啊   要是如那些为了创城而进行的菜市场改造等工程 我们是支持的   但是如果为了创城只是短暂的行为 就呵呵了  或者这个行为持续要永久也是可以的  不要是短期行为
我记得毛主席就批评过形式主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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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4 10: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拧紧……骑车的时候说交警不管汽车,  管到自己身上就说不合法还要以身抗法……有意思……汽车正常观察左侧来车····你右侧来……本来汽车就有盲区 ……左侧都恨不得多看几次就怕有突然冲出来的 ····右侧也会观察··但是谁也不敢保证观察时你是不是在盲区里……所以不管法怎么定义 自己的命这时候还是在自己手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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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4 10:27:04 | 显示全部楼层
403082869 发表于 2017-5-4 10:20
拧紧……骑车的时候说交警不管汽车,  管到自己身上就说不合法还要以身抗法……有意思……汽车正常观察左侧 ...

现在济宁的大路口都是左拐和通过人行道不同时的啊 都是单纯的通行啊
而且我没抗法啊  也没说不合法啊   你看看我的回复记录  从没说过 不合法 去抗法。
而是反复说   交警没有普法   不懂具体规定   应加强普法  而不是突然执法  而且现在咨询不是为了更好地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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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4 10:2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话怎么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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