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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出行] 青岛150万人注册共享单车 恶意破坏成投诉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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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6 10:51:08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讯 自今年3月ofo、酷骑共享相继登陆青岛以来,为市民游客解决了“最后一公里”短途交通难题。据相关政府部门统计,截至5月中旬,我市共投放单车约10万辆,注册人数约150万人。但随着岛城共享单车投放数量的增加,随之出现的问题也凸显出来。今年3-5月份,市政务热线办公室、青岛市消保委共接到单车使用问题反映近400件,押金、预付金退费不畅,与行人及机动车发生碰撞,乱停乱放影响市民正常通行,恶意破坏损毁,售后服务无保障等成为投诉的热点

  青岛市委就此发布消费提示:市民和游客应文明绿色骑行,安全规范共享。单车出行安全第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不满12周岁的孩子骑车上路属于违法行为。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杜绝家长人为帮助孩子骑行共享单车,并利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解锁给孩子使用的现象。

  另外,消费者在骑行时要适度充值,按流程操作。鉴于目前共享单车押金和预存资金监管尚未有明确规定,建议消费者不要在账户预存太多资金,避免要求退还押金和余额时遭遇拖延。不同品牌的共享单车,其使用费用及押金是有区别的,消费者每次骑行结束后,须将单车停放上锁并在手机客户端确认计费结束且金额正确后再付款离开,否则易引发纠纷。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单车使用前要认真辨识车身二维码,如果扫到冒牌二维码时,会出现相应的错误提醒,要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售后予以反映,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及财产损失。

  共享单车反映出的公德问题也值得关注,一些消费者随意停靠影响他人的正常通行,也带来了城市管理难题。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不要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医院、商场门口等人员流动性大、密集度高的区域,不要占用机动车道、盲道、消防通道。消保委也提醒共享单车运营商,要明确自身在车辆提供、安全保障方面的责任义务,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保证消费投诉渠道畅通、权益受损赔偿合理。(记者 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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