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491|回复: 4

[济宁资讯] 山东又有150被终身禁驾 济宁5名驾驶人“上榜”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6-29 15:58:50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向社会公开发布2017年第二批终生禁驾名单,150人“榜上有名”,其中济宁有5名驾驶人上榜。

  在此次公布的被终身禁驾名单中记者注意到,这其中既有20年驾龄的“老司机”,也有刚过实习期的“新手”,他们中有4人是因为交通肇事逃逸被判处两年或者三年的刑期,一人是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而获刑。

W020170629341824658006.jp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这些法律条文再次给广大的驾驶员敲响了警钟,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安全文明出行是全社会共同的行为规范和社会责任。借此机会,向所有交通参与者发出文明交通的倡议:安全谨慎驾驶,是汽车社会每个驾驶者的必备素质,希望所有的驾驶人,遵章出行,文明驾驶。


发表于 2017-6-29 15:59: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叼,没办法,治不改!!列个判刑三到五年,多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29 16: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缓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29 16: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判就判,该罚就罚,该曝光就曝光,支持政府从严治理交通违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29 16: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1-27 21:00 , Processed in 0.089675 second(s), 32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