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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3 10: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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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区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也能申请学费补助了,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8000元。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学生),8月30日之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街道审核备案。
由于济宁高新区的贫困户未纳入国家和省扶贫开发系统,部分贫困家庭学生享受不到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的相关政策,为让这些学生享受到同样的政策,济宁高新区决定对未能享受到免学费贫困的大学生进行财政补助。
补助标准方面,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高新区建档立卡学生,按照所修读专业学费标准及学制,对其学费按照上级免除学费的标准据实补助,建档立卡学生需持相关资料到生源所在地扶贫部门或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按实际缴纳学费标准,领取学费补助金。对在民办高校等具有自主定价资格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8000元;对就读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等高收费专业学生,不给予学费补助;因重修和补考形成的学费不给予补助。已享受《关于免除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的通知》相关政策的,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8月30日之前,建档立卡学生要持补助资金申请表、高校学费收据及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区扶贫办审核后,将资金拨付到各街道,由各街道将补助资金发送到建档立卡学生家中。
另外,济宁高新区各级部门对学费补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真正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精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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