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规划:仁兴路周边应该属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在进行城市规划时,规划快速路尤其是高架是否符合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2、关于环评:如建设完毕快速路,则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边界线相邻医院、学校、别墅区、居民区、行政办公地点这一类区域(三层以下)距离45m±5m内,执行1类噪声标准(白天55分贝,晚上45分贝);三层以上的建筑物面向道路到道路边界全部划为4A类功能区,执行1类噪声标准。以仁兴路的宽度( 任城大道边界线至两侧建筑物的距离远远大于仁兴路)建成快速路后,此噪声标准能否达到,尤其是两所学校处,靠路如此之近。这个问题也就是仁兴路环评公示后需要 关注的问题之一。 本人非环评专业,网上研究资料,不知有无专业人士也给解答解答。 就仁兴路的边界线到学校或者其他建筑物的距离这么点,适合不?按规范,快速路的要求宽度50米,仁兴是可以达到的,但是边界至建筑物的距离这么短,设计如何处理、环评如何解释,还是得看如何公示了。
部分术语解释,网上抄来的: 根据GBT15190-2014 声环境功能区分技术规范 3.9 Ⅰ类用地,Ⅱ类用地 I 类用地包括GB50137-2011 中规定的居住用地(R 类)——汇翠园、中德、瑞马、仁兴家园等地块,公园绿地(G1 类)——区政府北门森林公园地块、行政办公用地(A1 类)——任城区政府、任城教体局等地块、文化设施用地(A2 类)、教育科研用地(A3 类)——实验初中、实小仁兴小区地块、医疗卫生用地(A5 类)、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 类)3.10 交通干线边界 城市交通干线中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路的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各级公路的边界线…… 4.2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4.5 4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 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8.2.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 1 类声环境功能区: a) 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 4.2 条规定的区域; b) Ⅰ类用地占地率大于 70%(含 70%)的混合用地区域。 8.3.1.1 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a)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45m±5m; b)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5m; c)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5m。 8.3.1.2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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