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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1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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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湖区冠鲁华府这个月的办出来预售证,开始进入到签合同和办理贷款阶段,请问冠鲁华府房地产商有无资金监管账户,业主贷出来的款是否在住建部门的监管下专款专用? 冠鲁华府开发商在合同上写的是2021年交房,还有四年的时间才能上房,但是房子明明起来的了,却要签那么晚的合同,不知有何缘由,业主询问也不正面回答,只说2021年交房日期是办理房产证的日期,还说明年就能交钥匙上房?有不少业主问,明年不验收就上房不违法吗?万一出现消防隐患造成人身安全怎么办?售楼处却一直承诺说明年申请就能上房,既然承诺上房,为何合同上不写明2018年中旬上房?这些个疑问希望有关科室部门进行调查了解清楚给群众一个交代。 有不少业主是2016年交的房款,如果到2021年交房,那这个房子盖了五年,一个房子在资金不缺的情况下盖五年,不蹊跷吗?所以许多住户认为贷款后,开发商会拿着业主的钱开发二期,拖着一期迟迟不肯交房。如果冠鲁华府房地产商有资金监管账户,在政府的监管下专款专用使用这部分资金,业主也就吃了颗定心丸,也可以放心的办理贷款,签订合同了。 请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与广大群众一个正面回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幸福,想百姓所想,思百姓所思,不是句空话。希望您们真正做百姓先锋,帮助百姓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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