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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发布 拒不遵守者,最高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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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 14:32:27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济宁消防支队监督执法人员在辖区小区门口物业公示栏等显眼位置张贴了《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按照相关规定,对拒不遵守禁令、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那么,《禁令》的执行情况如何?昨日上午,草桥口社区工作人员集中检查整治了辖区内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记者注意到,虽然小区内电动车停放相对规范,但部分居民私扯电线充电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发表于 2018-1-12 14: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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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 14: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意嘉园每个楼宇单位门口都挤满了电动车,行人都难过。出了火灾更麻烦!物业物业不管理!~谁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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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 15: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动车方便了居民出行,但要文明出行,安全停放。在小区正规充电,不要私自乱接电线充电,不易随便停放在楼道内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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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 17: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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