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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3 18: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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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大家都喜欢充个卡、办个会员什么的,乍一看,这种消费模式有不少看得见的“好处”,可这里面也存在很大的风险,邹城市的王女士在邹城贵和一楼的游乐园办了一张充值卡,还没用完,就突然不能用了。
王女士的儿子今年三岁多,每次路过商场里的一家儿童游乐园的时候,总想进去玩一玩。单次消费三十块钱,价格真不算便宜,店家称可以办充值卡,既便宜又方便,王女士便充300块钱,但是没想到玩了没几次,就出现了问题。
店面突然空了,但卡里还有不少钱,王女士有些着急,便拨打充值卡上的联系电话,却没人接听。记者随后来到这家游乐园,看到这里已经换成了一家饭店。带着各种疑问,我们拨通了游乐园所在楼层经理的电话。
对于工作人员的答复,王女士并不满意,那么,遇到王女士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我们听一下律师的说法。
律师路廷洋:“可以向商场要求赔偿,如果不愿意接受商场提供的其他店铺的代金券,商场就应该退回消费者充值卡内尚未消费的预付款,然后商场可再向出售该充值卡的商家追偿代付款。”
路廷洋律师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律师路廷洋:“因此,消费者可以向出租柜台的商场要求退回未消费的预付款、利息及其支付的必要合理费用。”
律师提醒,对于路边的门店,消费者一定要注意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一旦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便可通过消费者协会或诉讼向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单位或个体业主进行维权。
律师路廷洋:“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就要慎重消费,否则一旦商家跑路可能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困难。另外,消费者进行预付费式消费时一定要慎重,选择信誉好的商家,向商家索要并保存好付款票据。”
还是那句老俗话:“买的没有卖的精”!其实,在我们广大消费者瞪大眼的时候啊,相关部门也要对预付费进行有效的规范监管,这样,才能最大限度降低预付费风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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