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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个体户正常经营1年以上 给予三千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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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6 15:32:44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我市人社局联合太白湖新区在石桥镇开展2018就业创业政策“赶大集”活动,为就业创业者们送来岗位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福利。


日前,我市人社局联合太白湖新区在石桥镇开展2018就业创业政策“赶大集”活动,为就业创业者们送来岗位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福利。

“对2014年1月1日以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当日上午,工作人员向来往的个体工商户和村民们介绍着领取创业补贴的福利以及申报办法。在石桥镇驻地经营一家汽车用品店的创业者说,2016年下半年申请到营业执照后,他去申请了一次性创业补贴。通过太白湖新区和市就业办的审核后,不到一个月这笔补贴就到账了。

据市就业办工作人员介绍,凡是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都可向注册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此外,对2014年1月1日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5万元。

另据记者了解,除此之外,小微企业还可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据悉,2014年1月1日以后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4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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