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未按照国家、省、市各级人民政府的安置文件要求,对2008年至2015年省移交重点安置转业士官未落实安置政策。
2017年开始,对符合省移交重点安置转业士官采取了“落编”安置,享受了“落编”政策,在“阳光安置政策”的背后,却存在着2008年至2015年省移交重点安置转业士官共计23名。采取“一刀切”、强制、暴力、违规安置在企业,我们至今还是劳务派遣的事实。
请为我们解释:
是国家、省、市安置文件作出了调整,还是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未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作出安置。才出现同样是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12年以上的转业士官,却存在两种安置政策的事实?
从2008年至2015年省重点安置转业士官历经十年,每年都反映,“编制”问题至今未解决,是否相关部门存在严重的懒政、不作为现象?请领导及时给予回复。
如果不解决,我们会继续反映,我们会用生命的代价来争取我们应该得到的编制,直至生命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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