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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专家回应 反杀男是否防卫过当:看致命伤是前5刀还是后2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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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0 08:21:40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苏昆山发生一起“持刀砍人反被砍”案件。刑法专家邓学平律师认为,判断是否正当防卫,要看致命伤是前5刀还是后2刀。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叶竹盛则认为,根据刑法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无限防卫权法条,案子符合正当防卫不应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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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热息痛 2018-8-30 10:01 威望 +2
发表于 2018-8-30 08:39:34 | 显示全部楼层
照砖家、禽兽说,如果没有摄像头拍摄的视频,这个案子注定为行凶杀人!骑车男被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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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太6号门春美多 威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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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30 08: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认为,刘某起身后就开始逃离,对于某不再有加害的危险,此时于某从身后追砍的行为属于主动加害行为,涉嫌故意伤害。
这种观点完全是在用一种局外人的理性和事后分辨视频的方式所进行的评价,没有考虑当事人当时所处的危急情势。于某后面追砍的行为发生在约十秒钟之间,这么短的时间不能要求于某像事后的旁观者那样做出“最正确选择”。
还有人认为,刘某倒地起身后已经开始逃跑,此时于某也应当趁机逃离。
这种观点看似有理,但也经不起推敲。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条款并不要求被害人只有在逃无可逃的情况下才能防卫。也即,防卫并非最后的选择,而是在遭受不法侵害时的当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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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30 08: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显然,于某的行为属于自我防卫。真正值得讨论的问题是,于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而讨论这个问题,又需要弄清楚另外两个核心关键事实:
第一,导致刘某死亡的致命伤究竟是哪几刀造成的?如果是前五刀造成的,那么后续追砍行为并不致命。此时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于某的行为属于行使无限防卫权,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致命伤是后两刀导致,那么就需要进一步分析第二个事实,即:刘某倒地起身后手上已经不再有刀,且已经开始逃离,此时于某的人身危险是否已经解除?如果刘某一方主观上已经放弃了继续行凶的意图或者客观上已经丧失了继续行凶的能力,那么客观上于某的人身危险已经解除。
但问题是,作为当事者的于某,他当时的主观认知究竟是怎样的?他是如何判断当时的自身安危的?对此问题,警方在后续侦查中必然会重点进行讯问。但在当前,我们只能结合监控视频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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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30 08: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综合考量,“骑车男”有防卫过当之嫌
仔细查看视频可以发现,刘某倒地起身后以并不算大的速度朝着约十米开外的宝马车方向跑去。于某第六刀是在刘某起身不久,砍第七刀时刘某正站在宝马车左后侧车门旁边。
有评论认为,于某在当时有理由认为自己的人身危险尚未解除。因为既然刘某能从宝马车内拿出第一把砍刀,那么就完全有可能从宝马车内拿出第二把、第三把刀。又或者宝马车内的其他人会拿出砍刀,下车对于某进行攻击。于某成功夺刀具有偶然性,由此建立的临时优势随时可能在后续搏斗中再次失去。
不论是从此前刘某的凶狂,还是从刘某一方的人数优势、提前携带凶器等情形判断,于某都很难认为刘某一方会停止不法侵害,很难认为其人身危险已经解除。
这种观点不无道理。不过,确定于某的主观认知和心理状态还有更多的细节值得重视。
其一,刘某持刀砍向于某后,宝马车上的其他人并未加入侵害。刘某被于某反砍后,刘某一方的人也没有提供支援。因此,刘某一方的所谓人数优势并不存在。
其二,刘某跑向宝马汽车的时候,已经被砍五刀,身受重伤。此时即便宝马车内还有其他凶器,刘某也不可能再有继续对峙行凶的意愿和能力。刘某跑向宝马车应该是想上车逃离现场。
第三,刘某持刀砍向于某的时候,根据视频大概率使用的是刀背和刀把而非刀刃。这能有力证明刘某当初不希望造成于某重伤,至少无意伤害其性命。这也是于某伤情不重,后期还能夺刀的关键。
衡量防卫是否过当的一个重要基准就是加害人的加害意图和加害能力。如果综合考量上述三点细节,于某后续追砍的两刀特别是最后一刀,确实可能有防卫过当的嫌疑。
当然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并不存在一条清晰的界限。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阶段,这条界限也有可能发生变化。过度压缩或过分扩张正当防卫的空间,有些时候都会助长恶行,纵容暴力,危及社会秩序。而期间的边界勘定和分寸拿捏,对司法工作者确实是极大的智慧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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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0 08:27: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分刀数?我勒个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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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0 08: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tmd,当时谁的脑子还那么清醒清晰啊;
综合来看,斑马男那么嚣张,砍死它就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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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0 08:36: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xg105 发表于 2018-8-30 08:34
tmd,当时谁的脑子还那么清醒清晰啊;
综合来看,斑马男那么嚣张,砍死它就是正当防卫;

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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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0 08:38: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看法官是昏君还是个明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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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0 09: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讨论了,他们都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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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0 09:46: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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