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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1 15: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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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今年我市对实施“集中供暖、气代煤、电代煤”范围外区域居民生活生产用煤开展清洁化替代,计划推广清洁煤25.11万吨,本月底前全部完成配送供应入户,实现全市民用散煤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今年计划推广的25.11万吨清洁煤,包括洁净型煤(含蜂窝煤)、兰炭和优质无烟煤,以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为责任主体,实现全市民用散煤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市、县(市、区)两级列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引导扶持多模式发展,为居民提供购进、分装、配送、供应等‘一条龙’服务,有关部门、单位进行监管、核查,项目结束后落实资金补贴。”市煤炭局工作人员说,每吨清洁煤给予400元财政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其中,市财政每吨补贴200元,县(市、区)财政每吨补贴200元。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适当提高奖补标准,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另外,各县(市、区)财政按照不少于30元/吨的标准安排村级清洁煤推广奖励费,用于村级清洁煤推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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