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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 10: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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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济宁恒大名都小区的购房者,现在创城关键时期,物业禁止我们19号楼业主进入地下车库,让花高价租赁其他业主车位,并且提供反租车位数量远远不够。19#楼下规划失败原本就没有地下停车位。已经造成业主生活极其不方便,物业迟迟不给解决问题,在空余上千空车位情况下,不让进入车库。已经违法山东省物权管理条例的第50条:“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现在物业与业主矛盾比较激烈,业主车无法驶入小区,回不了家。逼迫我们高价买车位,逼迫我们乱停乱放!请有关领导协助管理,不影响创城!解决广大业主的民生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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