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也召开过相关会议,到时候有工作单位的违规行驶的要追究责任,例如单位个人被查到可能会被单位通报、并且取消所在单位评选文明单位资格等处罚。
相关文件正式下达后,本平台会第一时间给大家进行通知。
整治措施
1
城区全面禁行
近期先以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和宣传为主,目前为城区禁行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以批评教育为主,预计在8月20日后,金乡城区(凯盛大道以北,沙河以东,诚信大道(车站前面)以南,奥体大道以西)对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实施全面禁行。
2
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下一步会加大对低速电动车整治力度,在学生上下学,中餐、晚餐前后1小时时区内集中优势警力对电动车乱停乱放、乱闯红灯、争道抢行、停车越线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罚。
3
整治生产源头
3月31日前对无营业执照和无任何车辆生产资质的企业,依法取缔查封;引导有条件的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申请摩托车生产资质,或通过转型升级、并购重组等方式与现有机动车生产企业合作,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鼓励部分企业向汽车零部件配套领域转产。 同时,待《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及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相关政策发布后,按照明确的相关标准、政策、措施,制定实施我县清理整顿专项计划,依法采取综合措施清理不达标生产企业,严禁生产未经许可及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
4
整治销售市场
待《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及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相关政策发布3个月后,将严禁我县市场销售未经许可及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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