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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咨询一个法律问题,跟房子、车子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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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5-30 09:49:26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我想问的问题是:上述条文中的『不动产』换为『机动车』后是否成立?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机动车(汽车),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机动车(汽车)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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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两三年 2019-5-30 09:51 威望 +2
发表于 2019-5-30 09: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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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30 09: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不成立 机动车是不是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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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30 09:5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夫妻共同财产跟个人的也没啥意义吧,婚姻不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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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30 12:30: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再看看机动车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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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30 12:4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公证处公证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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