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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jb0805

[百姓心声] 薛口家园物业村委真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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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3 09:41: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济宁光河路 发表于 2019-6-13 09:36
薛口南区商品房2-3-4号楼暖气费也受到政策照顾了,取暖费12元一平米,供暖的电机在24k酒店下边,住了两年 ...

南区是任城大道南的那几栋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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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3 09:4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上百人看了也很多人回复了至今没有一个说自己家物业好的,大环境如此非要笑话别人?这是什么心态呢?暖气费20一平米的亲们你们家里冬季能达到25度不?薛口家园南区商品房交房第一年冬季承诺的供暖没供上暖,物业给薛口家园南区三栋楼业主每户500元空调取暖费!恁知道不?大的环境就这样在论坛挑别人家鸡蛋里的骨头,然后回到家受自己家物业的欺负?这是什么心态?

补充内容 (2019-6-13 09:48):
11年还是12年冬季答应供暖但是没弄成,薛恩波给薛口家园南区每位业主500元取暖费,恁知道呗?没说薛口物业多好,做人要凭良心笑话别人物业差你也想想自己物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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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3 09: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济宁光河路 发表于 2019-6-13 09:45
有上百人看了也很多人回复了至今没有一个说自己家物业好的,大环境如此非要笑话别人?这是什么心态呢?暖气 ...

你看你激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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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3 09: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薛家,就相当于以前的地主。业主就相当于原来的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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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3 09: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rbm1997 发表于 2019-6-13 09:41
南区是任城大道南的那几栋楼吗?

是的,24k酒店是1号楼商业酒店,2-3号楼是普通商品房(不是团购的),紧挨着警韵之家的4号楼李营街道公务员团购的,这三栋楼是任城区最南边,往东往南都是高新区


补充内容 (2019-6-13 09:53):
南区是薛口家园一期,育贤小区是薛口二期,任城大道北的回迁房剩下了4栋楼也作为商品房对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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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3 09: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激动个屁,笑话别人物业差然后回到家受自己物业的气,也有脸说的出来!还不如个娘们光明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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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3 09: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济宁光河路 发表于 2019-6-13 09:51
激动个屁,笑话别人物业差然后回到家受自己物业的气,也有脸说的出来!还不如个娘们光明磊落

哈哈,物业还真没几个像模像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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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3 09: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1163237400 发表于 2019-6-13 09:53
哈哈,物业还真没几个像模像样的~~

这个帖子回复这么多,您是第一位说物业没好的!国情如此,最起码薛口家园南区暖气温度很给力价格很实惠,能达到暖气费12元一平米整个冬季稳定在25度没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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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3 09:5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济北新区,到底是政府说了算,还是薛恩波说了算????
要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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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3 10: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济宁见闻 发表于 2019-6-13 09:58
济北新区,到底是政府说了算,还是薛恩波说了算????
要搞清楚

你扯远了,人家薛口的只能管薛口自己的 其它人家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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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3 10:25: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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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3 10:29: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提是乱停乱放。。。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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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3 10:41: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济宁光河路 发表于 2019-6-13 08:40
育贤停车位是架空层地上的也是10万一个,目前还没卖完

育贤多人团购可降至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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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3 10:43: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这个逼样,去年不还弄了几辆板车,占用路边停车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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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3 10:52: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mportant 发表于 2019-6-13 10:43
都这个逼样,去年不还弄了几辆板车,占用路边停车位吗?

那是16年儿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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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3 10:5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占用消防通道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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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3 11: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依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单位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个人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你自己犯法了 你还好意思舔着个脸上网上寻求舆论援助,法盲,先了解一下再说吧,真要因为你出了事 砸了你的车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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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3 11: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浮生 发表于 2019-6-13 11:19
依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依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 ...

你说这个没错,但是应该由消防部门执法,
物业什么时候有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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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3 11:2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乱停就不会被贴,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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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3 11: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济宁见闻 发表于 2019-6-13 11:22
你说这个没错,但是应该由消防部门执法,
物业什么时候有执法权?

物业作为管理这个小区的单位 本来就有权利去制止 管理维护这个小区,用浆糊粘玻璃上这没毛病,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自己不对就不要再去做,你自己要做的对 你怕别人罚不罚你,哪怕人家没有权利去处罚你,你犯错在先就别落落这了,执法权这个事让该管的部门去管,要真因为这伙计堵路 别人家出了事 消防车进不去,请问怎么办?谁来负责?这就和高速上的应急车道一样,是生命通道,某些人狗屁不通!什么狗日的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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