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监局今天发布今年第5期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抽检通告,通告显示,迪沙药业集团威海迪沙药堂连锁有限公司中心药堂、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地源天然药物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销售或使用的64批次药品不合格。 其中,山东省济宁医药(集团)总公司金乡分公司的柴胡、山东省济宁医药(集团)总公司微山分公司的决明子、济宁市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金乡东方中心街分店的前胡不合格。 记者了解到,日前,山东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检验机构对迪沙药业集团威海迪沙药堂连锁有限公司中心药堂、山东鲁地源天然药物有限公司、山东商都药业有限公司、山东德裕昌医药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烟台市百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销售或使用的白矾、醋五味子、炙淫羊藿、前胡、翻白草等药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检测发现,北京本草方源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天马(安徽)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百味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亿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易生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45家生产企业(配制单位)的33个品种64批次药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含量测定、性状、检查-总灰分等。 其中,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亳州市华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荆门市瑞康药业有限公司、安徽省金芙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和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否认不合格药品为其生产。 目前,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配制单位)、被抽样单位严肃依法查处,查处情况可查询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山东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闪电新闻记者,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及相应企业、单位,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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