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 网讯(记者周琦)11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对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网银在线”)罚款2943万元的巨额行政处罚公示日截止。据悉,网银在线系京东集团全资子公司。
这份京汇罚〔2019〕8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网银在线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条、《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汇发〔2015〕7号文印发)第八条,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于12月5日对网银在线处以2943.26万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此推算,网银在线违规将境内转移境外的外汇价值或在2943.26万元人民币以上。
网银在线 官网显示,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京东集团全资子公司,自2003年成立,现有员工1200余人,2011年5月3日首批获得央行《支付业务许可证》,2014年获得国家外管局颁发的”跨境支付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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