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问题,深入推进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这个地方明确标明了是消防通道,请通知 业主将车辆移开!”
“好,好,我们马上联系业主,这个是消防通道确实不能占用。”
1月8日,孝感市消防救援支队安陆大队消防人员在凯旋城小区里面发现消防通道内私家车随意停放占用消防通道,当场通知物业管理人员并督促其将车辆移走。在移车的几分钟内,记者看到还有几辆私家车还想停放在消防通道内,都被消防人员劝离。
“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如果被占用了,发生火灾消防车进不来,那要耽误灭火时间。”“这个车为什么要被拖走?这是消防通道,不能停车,晓得了么!”围观的居民纷纷对消防员的清理行动点赞。
消防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在乾丰商业步行街,消防人员发现消防车通道宽度少于4米,不符合相关规定。消防人员对步行街的管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要求立即整改隐患,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日常检查巡查,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除了孝感外,武汉、鄂州、十堰等地也纷纷开展了消防通道整治行动。1月8日下午,武汉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房管局、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消防救援支队等五部门联合开展以打通“生命通道”为主题的集中专项行动。重点抽查高层居民住宅小区,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设置摊位,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居民住宅小区是否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设备未保持完好有效。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针对占用、封闭、堵塞消防车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消防隐患是否开展自查自改和严管严控。是否张贴关于消防车道和电动自行车的宣传海报、通告等。当日,武汉市共检查单位121家,督促整改隐患177处,打通“生命通道”138处,清除固定障碍15处,拖离违停车辆24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此,消防部门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不要占用消防通道,让救援更迅速、让生命更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可通过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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