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272|回复: 0

[百姓心声] 快讯!返还失业保险费、延长社保缴费…沪出台企业减负政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2-3 14:34:53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从今年起将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月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等。详见↓
  
一、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为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2020年,本市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该项政策实施后,预计2020年将会有约14万家用人单位受益,减负约26亿元。
  
二、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从今年起将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7月1日)。据测算,预计当年度将为本市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01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约为64亿元,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约33.4亿元。
  
三、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
  
因受疫情影响,对本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四、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市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0-22 15:33 , Processed in 0.071155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