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410|回复: 5

[百姓心声] 广东:在粤外国人必须接受新冠肺炎检验隔离等措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4-12 20:36:40 来自手机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在粤外国人必须接受新冠肺炎检验隔离等措施


广东省新闻办今天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省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情况。

广东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杨日华在发布会上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在粤外国人,必须接受新冠肺炎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

广东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杨日华:外国人拒不配合新冠肺炎调查,拒不配合执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隔离治疗措施,或者阻碍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之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此外,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外国人,公安机关还可对其违法行为做出宣布证件作废,注销或收缴证件,限期出境,驱逐出境等决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杨日华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希望所有在粤外国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积极配合防疫工作,维护好自身及他人的健康安全。




 
 
 楼主| 发表于 2020-4-12 20:37: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都应该这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4-12 20: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4-12 20:54: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需先把那些骨子里崇洋媚外、对自己国家的文化传承不自信的洋奴们在管理者的位置上赶下来才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4-12 21: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qtmd 外事无小事吧! 人人平等,朋友来了有好酒,混蛋来了就揍他丫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4-12 21: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做到,给膝盖彻底补足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9-23 02:25 , Processed in 0.111217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