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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6 15: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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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推进生态济宁、美丽济宁建设,4月16日,济宁市人民政府举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中获悉,为确保如期实现林长制工作任务目标,济宁市建立了6项工作制度来规范推进林长制。
林长巡林制度。要求各级林长每年都要对责任区域进行不少于2次的巡林,通过林长巡林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定期调度制度。根据年初下达的林长制工作任务目标,实行工作进度月调度制度,每月10号调度工作进度,对完成任务进度慢的辖市区将进行重点督办和通报。
林长督办制度。根据巡林及督导调度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以下达督办单的形式进行督办,要求下级林长限期完成督办任务。
责任追究制度。对下达督办单仍没有按期完成的任务,上级林长将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依纪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调查。
社会监督制度。在各级林长责任区域建立公示牌,向社会公开各级林长制责任区域、工作任务及监督举报电话和联系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绩效考核制度。根据省林长制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济宁市将尽快着手起草全市林长制绩效考核办法,以严格的绩效考核来倒逼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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