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924|回复: 12

拒绝加班被判赔1.8万,法学专家:荒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5-4 12:39:57 来自手机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拒绝加班被判赔1.8万,法学专家:荒唐!

媒体报道“江苏扬州两员工拒绝加班造成公司损失12万,被判赔偿公司1.8万”引发热议。

“我加班不给加班费没人管,拒绝加班还犯法了?”“996还没见处罚,不加班先被处罚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劳动法领域专家王天玉向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记者表示,这一判决非常荒唐,《劳动法》规定加班需用人单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明确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该案中员工有拒绝加班的权利,企业完全可以再组织其他人力进行紧急生产任务。由此造成的损失,不应有劳动者承担。“如果企业完成这个订单获益了,企业可否从利润中分出25%给两位加班员工?”王天玉反问道,《劳动法》关于加班的“特殊原因”,不应被断章取义的滥用。





20200504_594952_1588567196338.jpg
20200504_594952_1588567196350.jpg
 
 
发表于 2020-5-4 12:43: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4 12:51: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不聊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4 12:53: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4 13:29: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4 13:46: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荒唐的事多了,这算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4 13: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4 13:50: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4 13:59: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不干活还得倒找钱,不禁让我想起了中银原油,说不定哪天就成杨白老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4 17:13: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优良传统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都抛之脑后了。现今被一群公知带路党诱导的大家只强调个人权利,确忽略个人义务。动不动就说我有权利怎么怎么,你难道不知道你也有义务怎么做。这么下去香港就是中国未来的样板。民营企业也是集体,如果民营企业倒闭也会造成大量人员失业,造成社会问题,当然民营企业也要合法经营,确实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走法律途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5 08:3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加班给加班费  理所应当
不是义务不义务的道理
付出劳动就应该给予补贴
至于怎么算加班  这个应该做一个标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5 09:14: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说了算你能咋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5 09:34: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法官估计这会已经睡不着觉了,想着早知道这回就不收了,也不差这一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1-27 14:37 , Processed in 0.137037 second(s), 32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