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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 15: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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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适用于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仍参照原版指引实施。
普通公众
对于普通公众,居家无需戴口罩。在骑车、自驾车时,无需戴口罩。
如到户外、公园,建议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无需戴口罩。在超市、商场、餐厅、展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房等场所,建议公众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在乘坐公交、地铁、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需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剧场、影剧院、地下或相对封闭购物场所、网吧及乘坐厢式电梯等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需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特定场所人员
特定场所人员包括办公场所及厂房车间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校园内人员、医院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养老院、福利院、监狱和精神卫生机构人员。
对于办公场所及厂房车间人员,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作业岗位工作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如商店、公共交通工具、餐馆、食堂、旅馆、单位社区进出口、企业前台等场所工作服务人员,需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校园内人员包括托幼机构人员、中小学校人员、大中院校人员。
在托幼机构,因幼儿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等工作人员,需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中小学校人员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校园内,学生和授课老师无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在大中院校,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教职员工和学生无需戴口罩;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需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医院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需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养老院、福利院、监狱和精神卫生机构人员无需戴口罩;外来人员、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重点人员
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居家隔离人员需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独处时可不戴口罩。
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需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符合KN95/N95级别或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严重心肺疾病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戴口罩。3岁以下婴幼儿不戴口罩。
职业暴露人员
对于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护口罩。
为隔离人员提供服务的司机、定点隔离酒店服务人员、保安、清洁人员等人员,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护口罩。
普通门诊、急诊、病房等医务人员,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在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ICU工作的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毒人员;转运确诊和疑似病例人员,建议戴医用防护口罩。
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的操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患者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气管镜检查、吸痰、心肺复苏操作,或肺移植手术、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员。防护建议:头罩式(或全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或半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加戴护目镜或全面屏;两种呼吸防护器均需选用P100防颗粒物过滤元件,过滤元件不可重复使用,防护器具消毒后使用。
正确使用口罩应注意5点:(一)佩戴前、脱除后应做好手部卫生。(二)需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悬挂于清洁、干燥的通风处。(三)备用口罩建议存放在原包装袋,如非独立包装可存放在一次性使用食品袋中,并确保其不变形。(四)如佩戴口罩感觉胸闷、气短等不适时,应立即前往户外开放场所,摘除口罩。(五)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进行处理,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或其他可疑污染的废弃口罩,需单独存放,并按有害垃圾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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