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0-8-19 15:03:06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17日零时许,嘉祥交警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嘉祥县西外环一辆货车发生自燃,要求立即出警。接指令后,执勤民警高守国、胡如景、岳增跃、高运勇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发现自燃车辆火势较大,现场浓烟滚滚,立即拨打了119报警电话,并摆放反光锥筒、划定警戒区域、对事发现场道路进行交通管制,引导车辆安全有序通行,维持现场交通秩序,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和交通拥堵。
消防救援人员很快到达现场,将自燃车辆火势扑灭。由于民警出警及时、处置得当,最大限度挽回了人民群众的损失,事发路段也没有形成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收到群众的好评。
济宁交警温馨提醒:
线路老化,电路短路,发动机舱线路故障灯都可能引发车辆自燃。夏季炎热,车辆线路容易出问题,车主平时应注意保养车辆,特别是年限轿车的老车。车辆行驶前应仔细检查车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检修,避免小问题引发大事故。在行驶过程中发现车体冒烟或闻到异味,要关闭发动机并迅速下车检查,车辆一旦着火,不要盲目打开引擎盖查看起火原因和火势大小,应第一时间逃生并拨打报警和救援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