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网浙江电力回应消费者质疑表示流程规范 消费者称钱多花了
消费日报浙江记者站
18小时前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毛华敏)针对浙江省内部分用户反映8月电费或用电量猛增现象,本报网对此进行了报道,引起了读者的共鸣。
有读者在本报网刊发的《浙江用户反映8月用电量猛增 怀疑电表有蹊跷》一文下方评论:平时都是一百多(元),8月四百多(元)。
还有网友表示:“我家八月份的电费已经破了我家用电历史记录了,我也怀疑电表走得快。”
网络上诸如此类的评论还有不少,由此可见,反映8月用电量异常已经不是个例。
对此,国家电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浙江电力”)进行了回应,认为该公司的各项操作是规范的,其中被质疑最多的电能表也是经统一招标采购。
国网浙江电力表示,该公司在确定年度电能表需求后,上报国家电网公司总部统一招标,省电力公司根据招标结果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和采购。但该公司未解释具体的招标要求,特别是关系用户切身利益的电能表精准度方面,没有做出详细的说明。
对于用户质疑“电力公司只提供5(60)A与10(100)A的电能表是为了多收电费”这个情况,国网浙江电力称,5(60)A与10(100)A电能表分别在60A与100A以内都是能准确计量的,对应的最大用电容量分别为13.2kW与22kW,能满足绝大多数居民 家庭的使用需求。电力公司会根据客户申请的用电容量合理配置电能表,如果客户有更大容量的用电需求,电力公司会安装三相电能表。
国网浙江电力表示,用户在怀疑电能表存在问题时,可通过政务网、“网上国网app”或到线下营业厅申请校表。用电客户前三次申请校表不收费用,超过三次且不属于电力公司责任的,相关费用由客户承担,根据浙江省 价格管理部门相关文件,居民客户验表的收费标准为:10元/(次·只)
国网浙江电力进一步回应,电力公司对于用电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客户会定期开展电能表现场检验,居民客户采用的是每年抽样开展运行电能表质量检验,现场检验和运行电能表质量检验,均依据DL/T 448-2016《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由电力公司执行。不过,国网浙江电力公司未能明确“用电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具体数值,并且,电能表的检验、校验全部由电力公司负责,免不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外界质疑。
对于电能表自身耗电问题,国网浙江电力表示,电能表的工作电压是接在电能表的计量回路之前,所以电能表的工作损耗不计入用电客户的用电量中,其费用由电力公司承担。
此外,有用户提出,预存电费模式是否需要取得预支付的相关手续或牌照?预存电费的款项收益归谁所有?国网浙江电力回应,对用户预存电费的,按预存天数可享受积分奖励或电费红包,积分或电费红包均可在交费时抵扣电费。至于预支付是否需要相关资质,该公司并没有直接回应,仅表示:“尊重客户自主选择权利,用户可在平等自愿前提下签订补充协议选择预存模式交纳电费。”
值得一提的是,国网浙江电力在回应中强调了自身的规范性,但消费者反映今年8月电费猛增却不是个别现象。实际上,从国网浙江电力提供的近四年七、八月份浙江省内用户户均用电量来看,相比前三年约124%、59%、58%的增长幅度,今年8月份环比增长约27%,是近年来最低的,但是质疑声反而比较激烈。
针对各种矛盾现象,有用户表示,从目前国网浙江电力的回应来看,恐怕仍然缺乏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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