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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早7点45分,在建设路与刘庄路交汇路口,我驾驶车辆(众泰E200)由南向北行驶并在路口进行掉头。在对面车辆(由北向南)直行期间,因我属于调头车辆,所以我一直缓慢挪车,但是当对面方面最后一辆大型城市雾炮车(鲁HH3920)经过时,出于对城市工作者的尊重,我停止掉头并礼让。但当雾炮车驶过时,他在红绿灯斑马线处停止行驶并对我进行别车、谩骂。我想请问,当别人尊重你时,你却还以谩骂,是我们济宁市创建文明城市的文明行为的体现吗?后附该车辆车牌、车况。
已受理市城市管理局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城市管理局 [2020-10-22 14:22:36]回复如下:
亲爱的网友:你好!感谢你对环境卫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你反映的问题已告知有关保洁作业公司,同时要求保洁公司加强人员管理,加大对驾驶员文明素养的培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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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农民 发表于 2020-10-25 20:21 天天洒水到底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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