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为全力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消除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等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近日,济宁市中消防部门运用“罚封停”等强制措施,强力督促整改拆除彩钢板建筑4000平方米,有效净化了辖区消防安全环境。 大队监督人员在对辖区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城区电化路上2家百货日用品公司违规使用泡沫彩钢板搭建单位用房,建筑构建防火性能达不到国家应使用难燃或不燃材料的要求。监督人员当场要求单位负责人立即整改,对易燃彩钢板芯材的燃烧特点和近年来类似火灾事故教训进行了详细讲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法对该单位予以临时查封决定,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火灾隐患。 整改期间,大队监督人员数次深入现场,指导单位解决消防隐患整改方面遇到的难题,并督促施工人员对违规彩钢板搭建建筑实施拆除更换,在大队监督人员的督促指导下,2家单位泡沫彩钢板建筑全部整改完毕。进一步推动了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彻底消除单位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市中消防部门将持续加大对辖区单位消防管控,同时拓宽消防知识宣传途径,加大消防知识宣传力度,从根源上解决易燃可燃彩钢板临时建筑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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