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 病例故意隐瞒行程被立案】
昨天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10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通报一起拒不配合流调工作,妨害传染病防治违法犯罪案件:
近日,顺义区 确诊病例王某宝(男,51岁),自1月2日起便出现咽干、咽疼、头疼症状,连续三天到高丽营镇一“黑诊所”输液治疗。病情加重后,1月8日到昌平区清华长庚医院就诊,医护人员问询时,该人多次隐瞒在中风险地区活动情况。1月9日,疾控部门进行流调时,其故意隐瞒个人行程,严重影响流调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传染病防治法》,1月11日,顺义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王某宝依法立案侦查。
同时,经警方会同卫健部门调查,为王某宝输液的李某红(男,47岁),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通过同乡口口相传等方式招揽病患,从事非法诊疗活动。在接诊咳嗽、发热等患者时,擅自诊断开药,贻误患者治疗时机,更为严重的是,其不按要求报告发热就诊患者情况,延误防控时机。1月12日,李某红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顺义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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