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1-1-20 14:28:04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今年第3期23批次、第4期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并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予以通告,其中济宁地区不合格食品如下:
1、济宁市梁山县铭扬超市马庄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济宁市微山县海富粮油批发部销售的鲜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3、济宁市梁山县万佳悦超市销售的来自梁山县升乾炒货厂(供货商)的圣女果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济宁市梁山县铭扬超市马庄店销售来自梁山县丕习沙土瓜子食品商行(供货商)的香山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邹城市海都商贸超市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济宁市微山县夏镇承运粮油店销售的鲜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7、济宁市任城区吉祥农贸市场胡玉珠销售的牛肉,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