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珍贵在于它的工艺、它本身的价值,更在于它的历史刻痕,它的不可复制性,还有不能再生性,因而它才需要被保护,需要被研究,当然也需要被追讨,所以各国纷纷出台《文物保护法》,规定人民群众发现文物要主动进行上交和告知,倒卖文物则是违法,并且抗议各国强制肆意拍卖他国文物。
同时各国对于文物发现者的补偿也有规定,比如说在西班牙就是发现人和发现地的主人,都有权获得该文物价值一半的现金赔偿,赔偿两人平分,也就是说假如一样文物判定价值是100万,那么他们可以得到50万,两人平分就是每人25万元;而美国和英国则更为简单粗暴,前者表示想挖就挖按比分配,后者直接表示归发现者所有。 不过我国虽然有强调要给予奖励,但是金额数值却没有做出具体的法律条规,所以都是博物馆或者文物局想给多少给多少,于是就常常出现很多人上交文物却得到了一份奖状,或者得到了几十块钱,几百块钱,于是中途反悔不交了,比如说陕西小伙李磊,当初发现文物被奖500元,后面说“再也不上交了”。
那是2014年,当时的李磊是陕西丹凤龙桥水泥有限公司的员工,这天一如既往的做着水泥网格翻新的工作,却不料在黏土堆里发现一柄古剑,当然一开始他不知道是一把古剑,随手捞起来放到了一边,只是后来越看越像,就拿回了宿舍洗干净,结果引来了一堆人围观查看,一传十十传百,很多人都知道他应该是捡到了宝贝。 要说世界上耳朵最灵的人是谁,那一定不能落下文物贩子,因为很快李磊手中有柄宝剑的消息就被他们知道了,就像狗闻见肉骨头一样,他们一个个都窜进了李磊的宿舍,劝说他将这柄剑卖给自己,当时有人出价到了20万,20万对于李磊这种普通家庭,而且普通工人来说觉得不是一笔小钱,他心里面自然犹豫了。
不过他的同事却比他清醒得多,当即提醒他:“不能卖,犯法的!”所以李磊后面经过再三的思考和权衡之后,决定将这柄宝剑上交给了丹凤县文物部分,随后11月2日该部门证实他商家偶的宝剑是一柄楚国青铜剑,距今3000年历史,所以给他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励了500元现金,而这时候流言也四起了。 有人说李磊交了青铜剑之后就后悔了,又说他觉得500元太少,以后再也不交了,说得是信誓旦旦,有鼻子有眼睛的,大家也都相信了这么一件事情,所以总有人如今的李磊怎么样,还在后悔吗?又发现文物了吗?是不是真的不打算交了?但事实上李磊并不如何,因为他从来没有说过这句话。
有记者采访过他,得知其实是李磊在上交文物值钱确实很犹豫,因为20万不是一笔小数目,然后和不少人讨论过这件事情,但本意并不是后悔,都是其他人断章取义,还有添油加醋,于是有了这么一件事情。所以如今的李磊就还是一个普通人,做着普通的工作,之前没有接受一夜暴富,现在也依然脚踏实地。 不过这件事确实反应出来了一个问题,大家都觉得国家对于文物发现者的奖励太少了,导致大家对于上交文物都有情绪,比如说屈西怀捡到了武则天金简,最终却只得到了一面锦旗和1500元,孔忠良捡到汉朝皇后吕雉的玉玺,却只得到了25块钱和迟到45年的表彰,唐舍娃捡到唐朝公主和道教的石碑,却只得到了一个大红花......
不过大家其实都误会了,国家不是不想给你奖励,而是不能给,因为在禁止盗墓和贩卖的情况下,国家如果给出巨额奖赏,反而会倒逼很多人为了这奖励去盗墓,而且群众上交文物而上面给出奖励,不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破坏了禁止贩卖的条例?所以文物上交不提倡给很多奖励,但是会给很多荣誉,甚至文物旁会写上发现者的名称。 那有人又问了:怎么国外就可以给巨额奖励?以美国为例,美国的土地是私有的,他们并不会限制别人在自己的土地上干什么,当然也不禁止盗墓的行为,很多人甚至可以通过这样发家致富,而重点是美国地广人稀同时没有多少年历史,并不像中国这样遍地古都,上面立着不算,下面还得埋着,所以挖宝致富也是一个小概率的事件。
因而在这里还是呼吁大家发现文物主动上交,比起拿到钱,自己的名字跟一个名胜古迹,或者历史名人挂钩,其实才是倍儿有面的一件事情,以后还能和自己的后代吹嘘:想当年你爷爷/奶奶我......而且从此也称得上是国宝守护人了,更弘扬了中国几千年的传统美德“路不拾遗”,可谓是一举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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