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具体情况要求如下: (1)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有自有房产(指住宅类,下同),且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和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等。 (2)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父母共有,适龄儿童父母占房屋产权比例合计不低于50%,且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的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可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和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等。 (3)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在任城区城区无自有房产,且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的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可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等。 (4)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是任城区城区户籍,且其父母租住房管部门管理的公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适龄儿童可在租房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如租房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无学位,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住房证明(房管部门颁发的《公共租赁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证》、《廉租住房租赁证》)、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等。 (5)入学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登记地址和其父母或本人房产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原则上在实际居住自有房产地址所属服务区学校入学,如所属服务区学校无学位,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和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等。 (6)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是任城区城区户籍,且在任城区城区无自有房产的,可在任城区城区学校入学,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租房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或免税收缴纳证明和房产证明等)、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等。网上报名后,于2020年8月9日至11日到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审验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 (7)任城区城区寄放户籍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址的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父母或直系亲属),建议回其父母实际居住地入学。确需在任城区城区入学的,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网上报名后,于2020年8月9日至11日到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审验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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