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敲诈多名公职人员女辅警”案件被告人许某的舅舅。他介绍,目前家属最大的阻力是:法院指定当地两名援助律师,家属委托的律师就不能介入,这样以来上诉还有什么意义?因为第一次法院审判时,也是法院指定的援助律师,才造成案件疑惑重重。 家属称深夜被迫发声 只是为表达不公诉求 家属称,存在最大的争议就是,量刑13年过重, 罚款500万太多,三百多万的敲诈勒索金额存在疑问,是否另有隐情?许某的家属告诉记者,作为一名普通的女辅警,许某当时是否遭到逼迫或胁迫?不可能每次都是敲诈勒索吧?两者发生关系后,是赠与、给予的封口费还是其他费用?事情发生后,量刑如此重,罚款如此多,是否有其他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些都没有明确告诉家属。至今家属也没有见到许某本人。 3月18日早,许某的家属告诉华商报记者称,他们之所以深夜被迫发出声音,只是为表达不公诉求,因为法院指定了援助律师,家属委托的律师就无法接入,所以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通过网络上发声。 随后许某的家属将他们在网上的诉求传给记者——3月17日深夜,许某的家属通过网络发声称:我是“敲诈多名公职人员女辅警”案件被告人许某的舅舅。这几天,我外甥女的案件引发了大家的高度关注,因为许某父母文化水平不高,委托我在网上向大家表达一下作为家属的心情和诉求。 目前我外甥女已经上诉。从网上流传的判决书来看,还是存在很多疑点,所以我们家属特委托了上海的邓学平、杜家迁两位律师,为我外甥女二审进行辩护。 3月15日,我们办完全权委托手续后,杜家迁律师到了看守所,希望会见我外甥女。在这个时候我们发现,连云港市中院已经指派了两名法律援助律师(之前未跟我们家属做任何沟通),导致我们委托的律师无法达成会见。 3月16日,两位律师告诉我们家属,法院说已经委托了两名法律援助律师,没有辩护名额了,并且说这是我外甥女本人的意愿。 在此我们家属想跟大家分析一下一个简单的逻辑:一审我们家属花钱委托了律师,并且一审审判结果我外甥女表示了不服,提出了上诉,怎么到了二审,就不让我们家属委托律师了,反而心甘情愿接受法院指派的援助律师呢? 作为家属,我们不愿意让许某就这样接受法律援助律师,希望能够让我们家属委派的律师介入,对她进行真正有效的辩护,让这个案件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审理。
许某的家属至今未见到当事人 “是否另有隐情至今不得而知” 许某的家属告诉记者,“另外,关于这个案件中我外甥女到底构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我们家属至今为止,是不能认可一审的判决结果的。我外甥女一审被认定的犯罪事实当中,时间最早的是2014年,那时候她还不到20岁,和那些公职人员,在年龄、阅历、社会地位等各个方面都不平等,他们是否对我外甥女存在胁迫、威胁等隐情?至今不得而知。这一点,希望能够在二审中得以查明。” 许某的爸妈至今都认为,是这些公职人员欺负了他们女儿,是他们把她拖下了水。她只是一名辅警,在做辅警之前也只是在医院上班,这些“被害人”都是领导,有的还是她的顶头上司,很有可能是上司利用职权利诱、胁迫她发生关系。之后给的钱,也只是封口费、分手费、补偿费。判决书来看,从头到尾,我外甥女也没有采取任何过激的手段,来对他们进行敲诈勒索,怎么能就能这么定罪呢? 许某的舅舅说,“正如她爸爸前两天说的,犯错误的是这些公职人员,不能把屎盆子扣她一个人头上。许某没有从这些人口袋里掏钱、抢钱,就这样判了13年,还要罚500万元,这个结果我们是不能接受的。至今家属未见到许某本人,希望二审法院能够还原事实真相,给许某、给我们家属一个公正的判决,让我们心服口服。”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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