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济宁市多部门联合发布重要通告!对济宁“两委”换届中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具体的明确,具体内容如下...... 01济宁“两委”换届行为要求的通告>>>> 济宁严厉打击“两委”换届中破坏选举行为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切实保障广大党员群众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村(社区)“两委”换届中拉票贿选和干扰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通告如下:>>>> 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依法一律严惩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期间,行为人有下列破坏选举秩序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破坏选举秩序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以恐吓、伤害、毁坏财产、破坏名誉等手段进行要挟,迫使选民、候选人不能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及选举工作人员不能正常履行组织和管理职责的;2以捏造事实、颠倒是非、串联煽动、造谣惑众等手段,影响选举正常进行的;3采用伪造选民证、选票、选民名单、候选人名单、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等选举文件,或者虚报选举票数、虚假委托投票等方式破坏选举的;4组织、雇佣、教唆社会闲散人员等进入选举现场,起哄闹事、无事生非,扰乱选举秩序的;5在选举现场辱骂、围攻选民、候选人或者工作人员,以煽动闹事、冲击会场等方式破坏正常选举秩序的;6在选举现场抢夺、损毁票箱或者选票,影响选举正常进行的;7在选举过程中,以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8在选举过程中,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工作正常进行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9其他破坏选举的行为。
>>>> 本人或指使他人有以下行为,当选无效 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行为人本人或者指使他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经调查属实的,应当认定为拉票贿选。通过拉票贿选或者干扰破坏选举等行为当选为村(社区)党组织成员的,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取消其当选资格;通过拉票贿选或者干扰破坏选举等行为当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宣布其当选无效。1向选举人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消费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礼品、实物或通过发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等方式进行拉票的;2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的;3假借慰问、帮扶等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进行拉票的;4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的;5通过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级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民债务、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进行拉票的;6违反规定分发村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或自有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的;7以提供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等名义,诱导外出人员回乡为其投票或阻止为他人投票的;8以送钱送物、威逼利诱等方式,鼓动其他竞选人退出选举的;9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的;10以明示、暗示、威胁等手段强制选举人选谁、不选谁或不参加选举的;11利用宗族派性矛盾搞小团体、小圈子,以小团体行为诱导、唆使选举人改变选举意志的;12通过互联网、发放传单等形式造谣传谣,对其他竞选人进行诋毁,影响选举人正确表达选举意志的;13利用其他手段进行拉票贿选的。
>>>> 行为人有以下行为,依法进行警告、罚款 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行为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对选民、候选人、选举工作人员进行人身伤害的;2在选举过程中,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3在选举过程中,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通过电话、书信、传单、网络、张贴字报等方式进行散布,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4在选举现场结伙斗殴,或者随意殴打、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5在选举过程中,组织、教唆、煽动、胁迫、诱使他人采取过激方式表达诉求,以及集体访、越级访拒不推选代表,经劝阻、批评、教育无效,扰乱国家机关办公秩序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6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静坐、张贴、散发材料及采取堵大门、打横幅、呼喊口号、非法聚集等方式,制造社会影响,扰乱有关单位办公秩序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 严厉打击破坏选举的任何违法行为 对村(社区)“两委”换届中拉票贿选和干扰破坏选举等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党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有拉票贿选和干扰破坏选举等行为,构成违纪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县组织部门和公安部门设立了24小时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拉票贿选和干扰破坏选举等行为进行举报。 >>>> 济宁市村(社区)“两委”换届举报电话及接访地点 济宁市举报电话:7900112 2966112 17515377112 接访地点:济宁市“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112接谈室 任城区举报电话:3519891 15725373460 接访地点:任城区“和为贵”社会治理中心(原任兴派出所) 兖州区举报电话:3438958 3438608 接访地点:兖州区老年活动中心(兖州区青州路与文化路交叉路口西南侧) 曲阜市举报电话:15589736609 4466399 接访地点:曲阜市民政局5楼510房间(曲阜市春秋西路15号) 泗水县举报电话:4236006 19506230517 接访地点:泗水县民政局1楼接访室 邹城市举报电话:19506213068 17686107778 接访地点:邹城市“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112房间(邹城市太平东路2099号) 微山县举报电话:7811708 7811700 接访地点:微山县夏镇街道戚城街92号(南阳古镇管委会三楼) 鱼台县举报电话:6089600 6256646 接访地点:鱼台县党员教育中心2楼211室 金乡县举报电话:7720196 7720197 接访地点:金乡县“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一楼(金乡县金珠路和青年路交叉路口西北角) 汶上县举报电话:3519111 3733915 接访地点:汶上县委党校北楼6101室(汶上县外环南路与明星路交汇处东南角) 梁山县举报电话:7316989 18595237861 接访地点:梁山县“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036室(梁山县水泊街道泰山路中段) 济宁高新区举报电话:3517127 3255662 接访地点:济宁高新区产学研基地C5一楼“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太白湖新区举报电话:6537052 7817359 接访地点:济宁太白湖新区新城发展大厦A座一楼六区 济宁经开区举报电话:3516317 3516316 接访地点: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圣祥小镇A8楼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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