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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海北

[百姓心声] “和稀泥”的实质,,,就是搅屎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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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0 12:41: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奔腾 发表于 2021-4-20 12:34
是的,找平衡和稀泥

平衡有“法度”,“和稀泥”的人真是佛祖都没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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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0 12:44: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运河老夫子 发表于 2021-4-20 12:41
平衡有“法度”,“和稀泥”的人真是佛祖都没法“度”

往大了说,法律也是和稀泥,是为了大多数人的稀泥。比如杀人犯,罚钱你同意吗,不同意,好,让他偿命,还不满意,再赔偿五十万,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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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0 12:46: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运河老夫子 发表于 2021-4-20 12:41
平衡有“法度”,“和稀泥”的人真是佛祖都没法“度”

这样的话,法律找到了大多数人的平衡点,和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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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0 12:48: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运河老夫子 发表于 2021-4-20 12:38
当无法“和稀泥”的时候,就把“和稀泥”这个概念换掉。
绝了,我竟无言以对。师母已呆,孔老二都要拜你 ...

我猜你大概率没出过庭,就像大多数人一辈子都没接到过诉前通知。

我见过太多第一次接到被诉通知书的人的表情了,无不都是气愤、惊诧和恼怒:他怎么这么不要脸?敢提这样的要求。

其实根本不用担心,要是原告提什么诉求,法庭都无条件支持,那还打个P官司。

原告总是想尽办法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被告总是想尽办法让原告利益最小化。

法庭就是个“和稀泥”的,在法律程序的许可内尽可能满足双方利益诉求。

法庭的稀泥“和”的好,就是个好法庭,“和”的不好,双方都一肚子气,就是个“烂”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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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0 12:50: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奔腾 发表于 2021-4-20 12:44
往大了说,法律也是和稀泥,是为了大多数人的稀泥。比如杀人犯,罚钱你同意吗,不同意,好,让他偿命,还 ...

你这是偷换概念,杀人犯就是赔一亿,也是在“法度”之内,最多就是“活的被害人亲属谅解”从轻发落”。这样的“法律工作者”,就是出庭一万次,也就是一本厚一点的日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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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0 12:54: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运河老夫子 发表于 2021-4-20 12:50
你这是偷换概念,杀人犯就是赔一亿,也是在“法度”之内,最多就是“活的被害人亲属谅解”从轻发落”。这 ...

无论你不理解,法律的本质说白了就是这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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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0 12:54: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时光旅行者 发表于 2021-4-20 12:48
我猜你大概率没出过庭,就像大多数人一辈子都没接到过诉前通知。

我见过太多第一次接到被诉通知书的人 ...

你提到在“法律程序内”,我问问你,这个事情的这样处理方式,符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条例不?请正面回答符合还是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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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0 13: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运河老夫子 发表于 2021-4-20 12:54
你提到在“法律程序内”,我问问你,这个事情的这样处理方式,符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 ...

隔行如隔山。我是商法工作者,不从事民法工作。

但是呢,请你不要质疑专业人士的研判能力,至于这样判定,一定是有现行法律根据的。

我一个干商法的都不敢随便质疑民法判罚,你更没有资格判定符合不符合了。

其次你的认知水平有限,从你对“和稀泥”这3个字的执着就能看出来了,所以你得去多看点书,多思考一下。

另外,我的精力有限,我为啥要把我的精力浪费在和一个陌生的网民的争论上呢?我为啥要把我的想法硬灌进你得脑子里呢?我是吃饱了撑的吗?

我有这个功夫我去睡一觉不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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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0 13:10: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时光旅行者 发表于 2021-4-20 13:06
隔行如隔山。我是商法工作者,不从事民法工作。

但是呢,请你不要质疑专业人士的研判能力,至于这样判 ...

看你一眼都烦,你可以闭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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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0 15:2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时光旅行者 发表于 2021-4-20 13:06
隔行如隔山。我是商法工作者,不从事民法工作。

但是呢,请你不要质疑专业人士的研判能力,至于这样判 ...

有这功夫你都赚了很多咨询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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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16:38:58 | 显示全部楼层
九九 发表于 2021-4-20 15:28
有这功夫你都赚了很多咨询费了.....

没关系哒,向人民群众普及法律常识,也是法律工作者重要的日常工作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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