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1例 新冠病毒阳性检测者(26日被判定为 确诊病例)曾于7月18日-20日期间自驾前往日照市旅游。
初步判定密切接触者12人,其他接触人员133人,核酸检测均为阴性。采集该确诊病例到过的场所环境标本17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并对相关活动场所进行了消杀。
活动轨迹如下:
7月18日,晚19:30左右该确诊病例等5人自驾车到达日照,在山海天旅游度假区长明渔家民宿酒店入住,之后到海聚德海鲜平价酒店就餐,21:00去海边游玩,23:00左右返回长明渔家民宿酒店休息。
7月19日,在长明渔家民宿酒店早餐,9:00自驾去桃花岛景区,乘坐日照金海岸游船有限公司游船到海中游玩;10:00自驾去日照海滨国家森林公园游泳,12:15在森林公园大广场一面馆就餐后返回宾馆休息;下午14:00至15:00到长明渔家民宿酒店附近橙甜百货超市购物后返回宾馆晚餐并休息。
7月20日,凌晨4点退房,5人自驾车离开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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