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办实事解难题,结合2021年太白湖新区重点民生实事,现制定全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第二批)如下。
一、推广义务教育课后托管服务
事项内容:推动多渠道筹资、完善服务性收费制度办法等,强化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提升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能力,切实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完善提升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激励机制。通过内部挖潜、外部引进等方式,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校积极回应学生兴趣特长需求,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形式,打造“素质教育第二课堂”。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事项内容: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培训养老院院长4名,养老护理员100名。优化民办和委托运营养老机构奖补政策,重点对收住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给予运营奖补,按照实际收住人数,在省级财政补助基础上,根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实行市级差异化运营补助。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
事项内容:开展工业企业异味、噪声扰民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发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在全区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危险废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四、开展安心乘梯守护行动
事项内容:多措并举守护群众乘梯安全,通过平台日常运行大数据分析,有针对性的组织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实施电梯安全精准科学监管。持续保持“7812345”平台登记使用电梯100%全覆盖,向社会公开电梯安全数据信息。利用电梯平台和电子标签,逐步实施电梯智慧维保。加快推进电梯责任保险进度,力争年内实现全区电梯责任保险投保全覆盖。积极开展电梯安全进社区、电梯安全应急演练等系列电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电梯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乘梯意识,增强乘梯人员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五、开展“护苗助老”关爱行动
事项内容:开展“守护夕阳红”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和“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重点打击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虚假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等作推荐、证明的教育培训广告,以及假扮医生、专家、教授、学者,误导老年人、青少年的所谓“神医”“名师”广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六、开展城乡社区青年融入行动
事项内容:在城乡社区依托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活动中心等建设升级“青年之家”,街道建好用好“青年之家”,打造青年联谊交流、志愿服务、能力提升的实体阵地。组织青年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特殊少年儿童,促进共同成长、共同进步。在全区建设1个“青春社区”,引导志愿服务面向社区发挥作用、增强服务功能。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七、开展卫生院大提升活动
事项内容:深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计划,进一步改善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大力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等活动,助推辖区内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提档升级。年内完成2个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任务和9台(套)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八、开展卫生室大提升行动
事项内容:建设市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2个,至少为11个村卫生室配备重点人群智慧随访设备及康复理疗设备。持续提升基层卫生信息化和智慧化,实现健康档案务实应用所需50项基本功能,集中向重点人群推送健康状况分析报告。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九、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电子印章
事项内容: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电子印章发放服务,利用电子化技术打通企业办理业务必须随身携带公章的难点痛点。同时,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章、免费EMS邮寄印章等服务,切实降低企业开办费用。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十、做好重点群体就业
事项内容:实施就业“供需对接工程”,对企业和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就业重点群体进行双向摸底,把解决重点群体就业问题同吾悦广场、星城广场、济医附院太白湖院区、方特等新区重点项目用工需求结合起来,注重人岗匹配。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五进”“五送”专项行动。开展技能培训,以重点群体意愿和市场需求为导向,量身定制培训主题,实行“你点菜,我买单”的培训方式。培训结束后,结合新区实际用工岗位,推荐培训学员实现就近就业。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十一、防范化解劳动关系争议纠纷
事项内容:依托“M15共享社区”,积极推进劳动关系综合服务站建设工作。走访辖区内企业,向企业宣讲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相关内容,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及社保缴纳情况。组织本区内的企业参加和谐劳动关系协调员的培训。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发挥“和为贵”调解室的作用。完成时限:2021年全年
十二、改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工作
事项内容:加强经济困难老年人帮扶,简化补贴申办手续,及时为60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为生活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级的低保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十三、为困难群众购买特惠保险
事项内容: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按照每人80元标准购买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再给予一定赔付;按照每人50元的标准购买大额医疗费用支出保障保险。保障对象住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和政策范围外),经过“五重保障”“再救助”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仍较大的,按阶梯比例赔付;按照每人10元标准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对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和意外伤害医疗等给予理赔。按照每人60元的标准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保费补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由二级及以上非盈利性医院、二级及以上社保定点医院确诊初次发生的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3万元。完成时限:2021年底
十四、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事项内容: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利剑行动2021”和系统企业生产经营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过期食品、依法应当而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或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行为。完成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600批次,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全覆盖,不合格样品依法处置备案。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安全犯罪,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十五、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事项内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攻坚战,持续保持依法严打高压态势。健全完善技术反制和预警劝阻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整治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推进“断卡”行动。建立“立足社区、覆盖全社会”的反诈宣传体系,开展“无诈社区”创建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益。完成时限:2021年取得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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