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房地产涉嫌虚假宣传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知名房地产 开发商R创地产最近在山东地产界可谓是“名声大噪,家喻户晓”,只不过这是黑名声!
先有青岛R创维多利亚湾被爆“公摊面积超47%”, 业主血泪控诉新时代的羊吃人圈地运动;又有济宁R创滨江壹号业主集体维权“高价低配、偷工减料、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估计R创地产怎么也没有想到会在山东业务如此“火爆”!两地同时暴雷,难道这是单纯的巧合,还是R创地产的惯用伎俩。R创地产低估了温顺弱势的业主群体,如今社会法律意识健全,多亏了党和政府辛勤普法,合法维权意识为何如此高涨。纵观R创地产在全国各地开发的众多项目,多有业主维权的事件曝出,却罕有成功的案例,可见R创的公关手段很是不凡。
但今时不同往日,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一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更是让老 百姓合法维权有了“护身符”。民法典第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就群众所 关注的济宁R创滨江壹号业主集体维权事件来说,随着该事件的不断发酵,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在接到业主举报后马上开始立案调查。据悉近日相关主管部门召集了开发商和业主代表,就业主维权的焦点问题主管部门主持并召开了双方会谈。会上主管部门领导表示“百姓的利益高于一切”,“市场监管局已就R创虚假宣传立案调查”,并对于业主们克制的,合理合法的维权方式表示了肯定。
其实归根结底业主们的要求很简单,只需要R创地产按照其对外销售时所描绘的规划方案执行即可,但不知从何时起连让开发商遵守最基本的契约 精神都变成了一种奢望。
对于R创代表在双方会谈上一直强调的“完全按报备的规划方案执行”的说法,群众亦有疑虑。如果是先销售后备案(内容更改)或者备案图纸中根本没有提及到石材内容,再或者原始的规划方案就是红色烧结砖铺路,毛坯车库等,那为什么在销售的过程中却宣传青石板铺路,高端车库,名贵绿植呢?这不就明摆着明着欺骗前来买房的业主,反正备案内容你看不到销售说什么是什么,还有就是腰杆子“硬”你知道能怎么样,很是牛气!
那么,是否还有另一种情况呢?“R创滨江壹号在未通知业主知悉的情况下偷偷的变更了规划方案”!如果是这样,那就不单单是虚假宣传这么简单了,这是一个严重的违法问题。《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规划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现在既然政府主管部门都已出面帮助业主们维权了,那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业主们,更应该大力的行使自身的公民权利,时刻参与并跟进、监督、落实相关的维权成果,共建和谐社会,保卫自己的美好 家园。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以欺骗的方式获取的短期利益必不能持久,当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时候,用谎言所构建的虚假口碑体系必然会崩塌。一旦R创地产的这面金字招牌被砸个稀巴烂,再想粘起来那可就太难喽。
值此多事之秋,R创地产会采取何种法式来化解此次的品牌危机,尚不得而知。但类似的事情稍有不慎,就会满盘皆输,后续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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