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济宁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中地块1、地块2、地块3、地块4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的任城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鲁政土字〔2021〕548号)范围内,符合土地征收有关规定;地块5、地块6、地块7、地块8、地块9、地块10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四”种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一)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任城区李营街道规划建设北路东侧、规划红李路西侧、规划花木路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任城区李营街道前郝村。 用途:住宅用地。 (二)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任城区李营街道共青团路东侧、任兴路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任城区李营街道五里屯村。 用途:商住用地。 (三)地块3位置范围:位于任城区二十里铺街道济水大道东侧、博大路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任城区二十里铺街道聂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四)地块4位置范围:位于任城区安居街道安康北路西侧、规划西五里营路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任城区安居街道五里营河北村、刘营村、桥东村、陈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五)地块5位置范围:位于任城区李营街道建设路西侧、金宇路北侧、济宁职业技术学院东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任城区李营街道苗营村。 用途:住宅用地。 (六)地块6位置范围:位于任城区安居街道英智路南侧、渔歌路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任城区安居街道五里营河北村 用途:公路用地。 (七)地块7位置范围:位于任城区安居街道安顺路东侧、泰宁路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任城区安居街道五里营河北村、夏庄村。 用途:公路用地。 (八)地块8位置范围:位于任城区安居街道安顺路东侧、柳行路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任城区安居街道五里营河北村、夏庄村。 用途:公路用地。 (九)地块9位置范围:位于任城区安居街道规划安济路东侧、柳行路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任城区安居街道五里营河北村。 用途:公路用地。 (十)地块10位置范围:位于任城区李营街道共青团路东侧、任兴路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任城区李营街道五里屯村。 用途:公路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于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4日,由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拟征收土地进行勘测定界、清点确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有关单位和承包经营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按时到现场确认和登记。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任城区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任城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公告日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发布。 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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