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从山东女硕士遭追求者砍杀案受害者周女士家属处获悉,案件将于10月29日上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4月8日,今年30岁的周女士在山东泰山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上班,惨遭公司安全管理师刘某某当着两名同事的面持刀杀害。起诉书显示,刘某某先用腰包击打周女士头部致其倒地,又用单刃尖刀捅刺其胸腹部等部位多刀,用菜刀砍击其头面部多刀,致其死亡。
让人痛心的是,这是周女士返回工作岗位的第二天。周女士弟弟周先生介绍,事发前一个月的3月5日,刘某某曾持刀将周女士从单位宿舍带走,一路胁迫至其青岛家中,并非法拘禁2天,期间,刘某某不仅持刀恐吓,还对其残忍施暴。周先生称,最后,在公司领导施压和刘某某痛哭道歉的情况下,周家人放弃报警,周女士回家休假调整。 周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3月7日,刘某某写下保证书,保证日后绝不纠缠周女士,也绝不以任何方式联系或接触,其父也写下承诺书,对周家人郑重道歉,承诺严格监督和管控好刘某某,不让其再伤害周女士。
但时隔一个月,惨案发生。周先生从监控视频看到,事发当晚,刘某某看到周女士从办公室出来,便开车上前,当着两名同事的面行凶,事后自行开车离开,全程十分淡定。而此前一晚,刘某某开车从公司北门进入,到行凶现场附近绕了一圈随后从北门出去,全程未停留。 4月20日,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鉴定意见为死者系胸部遭锐器创致心脏破裂、胸主动脉及肺动静脉等断裂而死亡。 周先生介绍,案发后刘某某要求做精神鉴定。7月8日,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作案时有无精神病、刑事责任能力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刘某某作案时无精神病,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9月3日,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等共计三项罪名起诉刘某某。 周先生介绍,姐姐2018年6月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考入山东泰山抽水蓄能电站,是工程部唯一女工程师,但公司安全管理师刘某某在已婚状况下骚扰姐姐,甚至在离婚后疯狂追求,试图掌控姐姐,比如电话骚扰、托人带信、找领导撮合、以吃药威胁、偷偷删除姐姐微信里好友等。 周先生得知,目击行凶全程的两位同事精神状态一直不好,公司为他们请了心理医生,“可想而知当时情况是多么恐怖”。 周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家人非常煎熬,最近精神状态也不是很好,该案件家属没有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起诉,期待法院的公正判决。 潇湘晨报记者 蒋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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