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不到场,却成功办理贷款? 《中国科技投资》杨永洁 近日,威海的王女士向记者表示,其于去年在“贝壳找房”网站购买二手房,后在指定银行中信银行(601998.SH)办理按揭贷款。王女士表示自己仅在9月4日前往中信银行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并在客户经理要求下在多张空白纸张上签字。然而,一个月后,王女士发现该贷款已被成功办理,但相关合同签订日期当日自己并未到场,且合同内部分条款与此前约定事项存在出入。
此后,王女士将此事投诉至银保监局,对方在调查回复函中表示,中信银行客户经理未尽到详细告知义务,且在办理该笔贷款中,存在未按照银行规定的业务流程办理,违反程序且减少程序进行授信、内控执行不严等问题。
针对用户在空白页面签字、银行再打印合同的操作,多位律师向记者表示“属于违规”,但用户举证存在困难,可通过诉讼及向有关投诉部门举报等方式维护权利。
人未到场仍能办理百万贷款? 去年,王女士在“贝壳找房”网站购置一套二手房,彼时,其欲办理100万元的住房按揭贷款。王女士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贝壳找房的指定办理银行为中信银行。2020年9月4日,王女士同购房中介及原房东至中信银行威海某支行提交贷款办理手续。
据王女士描述,彼时中信银行客户经理让其提供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银行流水等手续,随后让其在多张空白纸张上签字,称是贷款审核资料所需,具体审核结果需看银行。因此,王女士及其丈夫便在多张空白纸张上签字。
9月18日,王女士同房东及中介在威海市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直至2020年10月30日,王女士向中介索取相关文件时发现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已经办理成功,同时,个人抵押房产清单、个人借款凭证等手续也已完成办理。
王女士表示,由于此前有提前还款的意愿,特意强调让中介及银行介绍无提前还款违约金的贷款,彼时中介及银行工作人员均保证该按揭贷款无提前还款违约金。但令王女士气愤的是,拿到购房借款合同后,发现此前无违约金的承诺变成了需支付3%的提前还款违约金。
*合同规定12个月内不可提前还款,图由王女士提供
更让王女士不解的是,自己只在9月4日去过银行,但购房借款合同及个人发房产抵押清单的签订日期为9月11日,购房中介亦证实,王女士在9月18日才办理房产过户。另外,银行个人借款凭证显示签订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而彼时王女士亦有证据证明其在其他城市,她表示“不知道这几份合同是如何成功签订的”。
*个人抵押房产清单及个人借款凭证,图由王女士提供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上述提前签订的操作和行为方式在购房按揭贷款中,尤其是格式化的按揭合同中十分常见。“只要各方按照之前口头商定的条件最终形成书面合同且没有任何一方提出异议,一般而言都是默认有效的合同。但是如果明显违背了其中一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违反了之前口头商定条件,就属于违规或违法。”
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竟一看来,提前要求客户在空白页签字的行为应属违规,银保监会在官网公布《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要求消费者签署空白合同,在消费者签署后再添加对消费者不利的合同条款及要素属于银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之一,应严厉整治。
客户经理的责任? 对于上述情况,王女士向银行讨要说法并主张合同无效,但银行客户经理并未回复王女士任何信息。根据王女士的表述,银行方称其已在9月4日签订完成所有合同,该贷款办理应为有效。
今年3月,王女士将此事投诉至威海市银保监局,针对违约金相关事项,威海市银保监局调查回复函显示,为落实国家减费让利政策,中信银行对同质同类贷款发放后12个月,经客户申请均可提前还款并减免违约金,但中信银行客户经理未尽到详细告知义务。
而针对贷款办理流程相关投诉,威海银保监局回复道,客户经理在办理此笔贷款中,存在未按照银行规定的业务流程办理,违反程序且减少程序进行授信、内控执行不严等问题。
*威海银保监局调查回复函,王女士提供
王女士表示,自己此前多次提出要查看9月4日在银行办理业务时的监控录像,但均遭银行方拒绝。威海银保监局对此表示,中信银行客户经理未按照《中信银行威海分行监控、报警实施的管理和使用制度》规定,在监控有效存续期内未告知调阅监控程序,导致监控录像超期消失。
针对中信银行威海分行住房贷款办理疑似违规的行为,记者致函该行,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中信银行住房贷款业务面临压降压力。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末,中信银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为4.71万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9536.61亿元,占比为20.25%。而去年年末,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第二档中资中型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20%。由此可见,中信银行略超监管上限。
除此之外,中信银行2021年半年报显示,截至2021年6月末,中信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50%,而房地产业不良贷款率高达3.1%,在中资中型银行里面排名靠前。
*第二档中资中型银行中披露房地产业不良贷款率情况,根据银行年报数据制图
合同是否无效? 北京新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赵海城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若该事件进入诉讼程序,当事人证明签订合同时存在空白部分,被银行添加了当事人不同意的内容,该内容不是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这一客观事实被法官确认为法律事实,存在着证明上的困难。”赵海城分析道,若当事人能证明其签字时空白页面为空白,则后补内容应该无效条款;但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内容的效力。
赵海城认为,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方式确认该提前还款违约金的约定无效。“该违约金的约定对于合同的基本内容,并没有实质影响,也没有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不构成合同欺诈。若当事人提前偿还了贷款,并承担了违约金,那么该条款给当事人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确认该条款无效,由法院判令银行返还其收取的违约金。”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戴金花在接受《中国科技投资》记者采访时表示,空白页面签字再打印合同条款的操作和行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但若当事人无法证明一方故意欺骗对方,使对方陷入错误判断,并基于此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从民法上很难认定为欺诈行为。
戴金花补充道,空白页面签字再打印内容是银行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银行通过变更还款违约金的方式加重了用户责任,银行也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王女士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此外,若银行存在要求在空白页面上签字后打印合同及擅自修改合同内容的行为,用户可向有关投诉部门举报该违规行为。
目前,王女士仍在向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继续投诉,针对其后续进展,《中国科技投资》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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