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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5 13: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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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位于共青团路18号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阜桥诉讼服务站院内,该食堂污水排放口在院墙西南侧外秦庄小区下水道,目前下水道口每天溢出厨房油污及污水,路面湿滑,味道刺鼻,严重影响过往行人行走
济宁市任城区回复如下:任城区安排阜桥街道调查处理。经核实,根据济宁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个市直单位、部门联合下发的《济宁市关于加快推进镇街机关“五小”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济财综(2019)9号文,阜桥街道、区检察院及法院部门在阜桥诉讼服务站院内建立一处约供应40人就餐的机关食堂。食堂内洗菜等用水外接检察院宿舍楼排污管道,并建有沉淀池位于食堂地下,餐厨垃圾统一回收处理。针对此情况,阜桥街道已于11月2日上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抽吸,现已清理完毕,同时将对该位置下水道进行不定期抽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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